【湖北】武漢市基本生態控制線管理規定
基本生態控制線規定總則
【頒布單位】 武漢市人民政府
【發文字號】 武漢市人民政府令第224號
【頒布時間】2012-03-16
【生效時間】 2012-05-01
【時效性】 有效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生態環境保護,防止城市建設無序蔓延,促進經濟、社會、生態和諧可持續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基本生態控制線的劃定、調整,以及基本生態控制線范圍內各項土地利用、建設活動。
本規定所稱基本生態控制線是指依據本規定劃定的生態保護范圍界線。
前款所稱生態保護范圍是指位于城市增長邊界之外,具有保護城市生態要素、維護城市總體生態框架完整、確保城市生態安全等功能,需要進行保護的區域,包括生態底線區和生態發展區。
第三條 市人民政府建立基本生態控制線管理工作協調機制,協調處理基本生態控制線的劃定、調整及管理工作中出現的突出問題。
各區人民政府(含開發區、風景區、化工區管理機構,下同)是維護其管理區域內基本生態控制線完整的責任主體,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按照職責組織協調基本生態控制線內違法建設、違法用地的查處工作,并負責組織實施基本生態控制線內生態保護、村莊搬遷和集中建設、已建項目的清理等工作。
第四條 規劃、土地、發展改革、城管綜合執法、環保、林業、園林、水務、農業、文物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各自職責,按照下列規定,做好基本生態控制線的相關監督和管理工作:
(一)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編制基本生態控制線的劃定和調整方案,依法對基本生態控制線內的建設項目實施規劃管理。
(二)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依法對基本生態控制線內土地進行監管,依法收回基本生態控制線內土地,做好基本生態控制線內違法用地的查處工作。
(三)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基本生態控制線內的項目投資管理。
(四)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負責依法對基本生態控制線內違法建設行為進行查處,加強巡查工作,防止基本生態控制線內出現新的違法建設。
(五)環保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基本生態控制線內環境影響評價、環境監測,并對環境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將基本生態控制線內污染物排放納入全市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削減基本生態控制線內污染負荷。
(六)林業、園林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根據基本生態控制線的規劃要求,做好森林、林地、綠地、自然保護區等的保護與管理,組織實施綠化建設,并依法查處相關違法行為。
(七)水務、農業、文物等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加強對基本生態控制線內的水體、農田、文物等的監督和管理,并依法查處相關違法行為。
第五條 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從事生態保護活動,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進行舉報。
本文關鍵字: 查看更多
- 關注綠維文旅
微信號:lwcj2005
公眾號:綠維文旅 - 創意經典·落地運營
文旅康養·特色小鎮·鄉村振興開發運營服務商
好創意、可落地一流規劃在綠維
新鮮資訊、原創觀點、專題研究、實戰案例,每天精選分享
相關閱讀
- ·【武漢市】綠色建筑管理試行辦法2013-12-10
- ·湖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2013-06-05
- ·荊州市城市公園管理辦法2013-06-05
- ·襄陽市中心城區村(居)民建房管理暫行辦法2013-06-03
- ·荊州市城區歷史文化街區和優秀歷史建筑保護規定2012-08-09
- ·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城鎮建設工作的決定2012-04-18
- ·湖北省旅游管理條例2012-04-18
- ·湖北省政府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快旅游業發展的通知的實施2012-04-18
旅游運營回答
- 特色小鎮的發展架構有哪些?
- 1、以特色產業為引擎的泛產業聚集結構特色小鎮主要聚焦自身優勢的特色產業;[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