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旅游管理條例
旅游資源的保護和開發
第二章 旅游資源的保護和開發
第七條 開發利用旅游資源必須堅持統一規劃、嚴格保護、合理開發、規范管理的原則,嚴格執行有關環境和資源保護的法律、法規。
第八條 自治區旅游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自治區旅游發展規劃。
州、市(地)、縣(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做好本行政區域內旅游資源的調查、評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根據自治區旅游發展規劃和本地實際,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的旅游發展規劃。
旅游發展規劃應當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并與環境保護、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交通發展、文物保護等專業規劃相協調。
旅游發展規劃需要委托擬定的,應當委托具有專業資質的機構擬定。
旅游發展規劃須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旅游行政主管部門統籌協調、監督實施。
第九條 旅游資源開發和旅游設施建設,必須在規劃的范圍內進行,必須進行環境影響評價,與其相關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旅游資源開發和旅游設施建設應當發揮自治區旅游資源優勢,突出自治區自然景觀、人文景觀和民族文化的特色,做好景區(點)內的文物和環境保護工作。
第十條 新建、改建、擴建旅游景區(點)、旅游飯店、主題公園、大型游樂園等項目應當充分論證,合理布局,符合旅游發展規劃。
對因建設前款所列項目而受到影響的當地居民,應當妥善安置,依法予以補償。
第十一條 旅游景區實行游覽區和生活區相分離的原則。禁止在旅游區建設損害旅游資源、破壞生態環境,污染、損害旅游景區風貌的項目。
第十二條 旅游景區(點)應當配備必要的環保、衛生、通訊、醫療等服務設施,設置路牌、路標、警示牌等標志。
本文關鍵字: 查看更多
- 關注綠維文旅
微信號:lwcj2005
公眾號:綠維文旅 - 創意經典·落地運營
文旅康養·特色小鎮·鄉村振興開發運營服務商
好創意、可落地一流規劃在綠維
新鮮資訊、原創觀點、專題研究、實戰案例,每天精選分享
相關閱讀
- ·巴里坤哈薩克自治縣旅游資源普查工作方案2013-07-03
- ·烏魯木齊市城鄉規劃管理條例2013-05-21
- ·烏魯木齊市門樓牌管理辦法2013-05-21
- ·烏魯木齊市城鄉規劃管理條例2013-04-23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環境保護條例2012-08-02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展規劃條例2012-07-30
- ·新疆旅游宣傳促銷實施辦法2012-04-18
- ·關于進一步加快新疆旅游業發展的決定2012-04-18
旅游運營回答
- 特色小鎮的發展架構有哪些?
- 1、以特色產業為引擎的泛產業聚集結構特色小鎮主要聚焦自身優勢的特色產業;[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