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館建筑設計規范》JGJ62-2014
4.2 客房部分
4.2.1 客房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
1 不宜設置在無外窗的建筑空間內;
2 客房、會客廳不宜與電梯井道貼鄰布置;
3 多床客房間內床位數不宜多于4床;
4 客房內應設有壁柜或掛衣空間。
4.2.1 客房一般不宜設在地下室及其他無窗的建筑空間內,如在特殊情況下設置,則必須設有機械通風,并應符合衛生和消防要求。
為保證基本的衛生、安全、舒適度要求,仍保留原條文關于床位數量的規定以適應不同類型與標準的旅館。
4.2.2 無障礙客房應設置在距離室外安全出口最近的客房樓層,并應設在該樓層進出便捷的位置。
4.2.2 本條文考慮到殘疾人在緊急情況時能盡快疏散到達室外安全區域,無障礙客房應設置在距離室外安全區域最近的樓層,通常為客房層的最低層。而房間位置在該樓層中應設置在便于輪椅進出、交通路線最短的地方。
具體設計中,無障礙客房設計在可能條件下可采取連通房的形式,便于陪護;且應關注盲人、聾啞人等其他殘疾人士的需要。
4.2.3 公寓式旅館建筑客房中的臥室及采用燃氣的廚房或操作間應直接采光、自然通風。
4.2.3 公寓式旅館客房類似于住宅,臥室與使用燃氣的廚房(或操作間)必須設置外窗,滿足自然采光與通風的要求。
4.2.4 客房凈面積不應小于表4.2.4的規定。
注:客房凈面積是指除客房陽臺、衛生間和門內出入口小走道(門廊)以外的房間內面積(公寓式旅館建筑的客房除外)。
4.2.4 本條文根據分級標準對原規范條文僅作部分調整,并與《旅游飯店星級的劃分與評定》GB/T 14308中客房的面積標準相適應。
4.2.5 客房附設衛生間不應小于表4.2.5的規定。
注:2件指大便器、洗面盆,3件指大便器、洗面盆、浴盆或淋浴間(開放式衛生間除外)。
4.2.5 國標《旅游飯店星級的劃分與評定》GB/T 14308中,一般的衛生間面積要求為4~8m2,低于4m2則不推薦。本條文僅做部分修改,以4.0m2作為四級以上旅館客房衛生間的基本要求,一~三級旅館客房衛生間標準按原標準。一級旅館客房衛生間的百分比凋整不作最低要求。
4.2.6 不附設衛生間的客房,應設置集中的公共衛生間和浴室,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公共衛生間和浴室設施的設置應符合表4.2.6的規定:
注:1 上述設施大便器男女比例宜按2:3設置,若男女比例有變化需做相應調整;其余按男女1:1比例配置。 2 應按現行國家標準《無障礙設計規范》GB 50763規定,設置無障礙專用廁所或廁位和洗面盆。
2 公共衛生間應設前室或經盥洗室進入,前室和盥洗室的門不宜與客房門相對;
3 與盥洗室分設的廁所應至少設一個洗面盆。
4.2.7 公共衛生間和浴室不宜向室內公共走道設置可開啟的窗戶,客房附設的衛生間不應向室內公共走道設置窗戶。
4.2.8 上下樓層直通的管道井,不宜在客房附設的衛生間內開設檢修門。
4.2.8 為檢修方便及不影響客人休息,衛生間檢修門宜開向公共走道。
4.2.9 客房室內凈高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客房居住部分凈高,當設空調時不應低于2.40m;不設空調時不應低于2.60m;
2 利用坡屋頂內空間作為客房時,應至少有8m2面積的凈高不低于2.40m;
3 衛生間凈高不應低于2.20m;
4 客房層公共走道及客房內走道凈高不應低于2.10m。
4.2.9 本條文室內凈高為最低要求。實際工程中,凈高要求均有所提高。大多數四、五級旅館要求客房凈高不低于2.80m,客房內走道及公共走道、衛生間凈高均不低于2.30m~2.40m。其中,利用坡屋頂內空間作為客房時應滿足有效凈高要求,其面積要求與表4.2.4相對應。
- 關注綠維文旅
微信號:lwcj2005
公眾號:綠維文旅 - 創意經典·落地運營
文旅康養·特色小鎮·鄉村振興開發運營服務商
好創意、可落地一流規劃在綠維
新鮮資訊、原創觀點、專題研究、實戰案例,每天精選分享
相關閱讀
- ·如何成功打造會議度假酒店?2019-06-19
- ·酒店策劃|如何打造特色性十足的度假酒店?2019-06-19
- ·白馬山望仙崖景區仙居茶山酒店2019-06-19
- ·度假酒店綜合體與一體化籌建2019-06-19
- ·度假酒店設計:四大要素八大手法2019-03-23
- ·度假酒店設計四部曲是什么?2019-03-15
- ·地域文化元素符號在度假酒店設計中的運用2019-01-23
- ·酒店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內容及要點2019-01-23
旅游運營回答
- 特色小鎮的發展架構有哪些?
- 1、以特色產業為引擎的泛產業聚集結構特色小鎮主要聚焦自身優勢的特色產業;[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