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城鄉規劃條例
總則
公告第126號
《山東省城鄉規劃條例》已于2012年8月1日經山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2年8月1 日
山東省城鄉規劃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科學合理地制定城鄉規劃,加強城鄉規劃管理,保障城鄉規劃的實施,統籌城鄉空間布局,改善人居環境,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制定和實施城鄉規劃,在規劃區內進行各項建設活動,應當遵守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城鄉規劃,包括城鎮體系規劃、城市規劃、縣城規劃、鎮規劃、鄉規劃、村莊規劃。城市規劃、縣城規劃、鎮規劃分為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詳細規劃分為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
本條例所稱規劃區,是指城市、縣城、鎮、村莊的建成區以及因城鄉建設和發展需要,必須實行規劃控制的區域。規劃區的具體范圍,由有關人民政府在組織編制的城市總體規劃、縣城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和鄉規劃、村莊規劃中,根據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統籌城鄉發展的需要劃定。
第三條制定和實施城鄉規劃,應當遵循城鄉統籌、合理布局、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和先規劃后建設的原則,正確處理近期建設和長遠發展、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的關系,保護耕地等自然資源和歷史文化遺產,保持地方特色和傳統風貌,優化城鄉資源配置,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并符合區域人口發展、國防建設、防災減災和公共衛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城市總體規劃、縣城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鄉規劃和村莊規劃的編制,應當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并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互銜接。
第四條經依法批準的城鄉規劃,是城鄉建設和規劃管理的依據,未經法定程序不得修改。各類建設活動應當符合經依法批準的城鄉規劃。
第五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城鄉規劃管理體系,將城鄉規劃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和規劃執行責任追究制度,加強集中統一管理,確保依法實施城鄉規劃。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城鄉規劃的編制和管理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并根據財政收入的增長情況和規劃事業的發展需要適當增加。
第六條各級人民政府和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城鄉規劃工作的公眾參與制度。城鄉規劃的制定、實施、修改,應當充分征求專家和公眾意見。
省、城市、縣人民政府應當組建由相關部門、專家和公眾代表組成的城鄉規劃委員會,對涉及城鄉規劃的重大事項進行審議,其審議意見作為城鄉規劃的決策依據。
第七條省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負責全省城鄉規劃管理工作。
城市、縣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城鄉規劃管理工作。
各類開發區的城鄉規劃工作,由城市、縣城鄉規劃主管部門集中統一管理。
第八條鼓勵開展城鄉規劃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和應用先進技術,健全城鄉規劃管理信息系統,推進城鄉規劃規范化、信息化,提高城鄉規劃的科技水平和管理效能。
對在城鄉規劃編制和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給予表彰。
本文關鍵字: 查看更多
- 關注綠維文旅
微信號:lwcj2005
公眾號:綠維文旅 - 創意經典·落地運營
文旅康養·特色小鎮·鄉村振興開發運營服務商
好創意、可落地一流規劃在綠維
新鮮資訊、原創觀點、專題研究、實戰案例,每天精選分享
相關閱讀
- ·【山東】德州以旅游規劃引領全市旅游產業2014-02-10
- ·濟南市停車場建設和管理條例2013-01-06
- ·山東省民用建筑節能條例2012-12-11
- ·山東省住房城鄉建設執法監察辦法2012-10-24
- ·威海市區城鎮建筑外立面建設管理暫行規定2012-10-17
- ·山東省湖泊保護條例2012-10-17
- ·青島市建設工程材料管理條例2012-08-28
- ·日照市綠道管理辦法2012-08-20
- ·關于印發《青島市歷史建筑保護管理辦法》的通知2012-08-15
- ·濟南市城市綠化條例2012-07-26
旅游運營回答
- 特色小鎮的發展架構有哪些?
- 1、以特色產業為引擎的泛產業聚集結構特色小鎮主要聚焦自身優勢的特色產業;[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