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能否醫治旅游業頑癥?
日前,國內第一部《旅游法》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草案中針對備受關注的業界問題,如零負團費、門票上漲、導游主動索取小費以及強制購物等進行了相關規定,為取締業界亂象提供了法律依據。這些條款一方面試圖維護消費者利益,另一方面也希望借此來整頓行業風氣。如何在維護消費者利益的同時,讓景區、旅行社等旅游業界在法律的庇護下健康發展呢?南方日報記者日前邀請業界專家就此進行深入的分析與探討。
廣東省旅游質監所所長 姚霖尹
韶關市丹霞山管委會主任 黃大維
廣東旅游營銷專家 鄭澤國
南方日報記者 周人果
觀點一:解決景區經營壓力不該依靠門票漲價
主持人:最近,峨眉山舉行門票漲價聽證會,調整價格是為了彌補景區運營成本的需要。而《旅游法》草案中提出,利用公共資源開放的景區門票要實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各位怎么看?
黃大維:目前的《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中就有明確規定,如果要進行價格調整,要提前一年進行聽證,提前半年公布,為的是讓大家對價格的合理性進行判斷?,F在出現的不少景區漲價現象,和整個社會物價上漲是掛鉤的。例如丹霞山已經七年沒有漲價了,的確也存在經營壓力大的問題,但政府財政上的支持會對壓力有所緩解。
鄭澤國:提前公布的確很有必要性,調整價格要讓市場(包括團隊客和散客)有一個認識和接受的過程。但這并不能起到任何抑制門票上漲的作用,而且景區門票飛漲的現象也遭致眾多消費者的反感。按照分類,目前不少景區劃分給林業局、園林局等政府機構管理,它們的維護成本應該大部分依靠財政支持,因此對游客應該實行免門票或者收取象征性門票,這才是最理想的。隨著觀光旅游向休閑度假旅游的轉變,許多景區也應該作為市政建設的一部分,讓市民以低成本享用。當然,不可否認也有一些景區盡管有政府財政上的支持,但經營狀況仍有壓力,那么向社會收取門票作為另一種收入補充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景區要得到長足發展,我認為,不應該僅僅依靠單一的門票收入,而重新開發二次消費,商業化運營才是最可行的。
姚霖尹:我也認為公共資源的景區應當越來越多的免費向游客開放,這無疑是社會文明進步的表現。
觀點二:打擊零負團費先提高旅行社準入門檻
主持人:《旅游法》草案中提到,零負團費要被取締,這對未來旅行社團費是否會帶來很大影響?零負成本是否難以界定?造成零負團費亂象的根源何在?
鄭澤國:打擊零負團費,團費反而繼續下滑,這已經是某些省份出現過的市場現象。這個頑疾為何難以根除?我認為表面上的打擊是難以取得實效的,根本原因是因為旅行社的集中度差,行業準入門檻過低。要解決這一問題,應該從幾方面入手:一是提高旅行社的準入門檻,引導旅行社走規?;?、集約化,培養更多規模大的旅行社,改變目前旅行社小、散、亂、差的局面,提高旅行社行業的集中度,促進行業整體發展。
有一個指標值得關注,就是每年參加年檢的旅行社數量的增減,過去十年間,增速不斷上升,直到最近幾年,這個速度才逐漸放緩。這也說明旅行社的增長速度開始有所下降,集中度將越來越高,這個趨勢以后會更加明顯。
姚霖尹:我也贊同這一觀點。旅行社準入門檻低、管理不嚴的確造成了諸多市場問題。但我認為質量差的問題歸根結底還是價格問題,因為低價造成了惡性競爭,低價造成了服務質量跟不上,低價造成了利潤低下,以至于留不住人才,很多導游在旅行社待的時間不超過三到五年就會跳槽或轉行,這已成為行業中極為普遍的現象。零負團費看上去似乎很低價,但實際上消費者還是要承擔其他隱性消費,這自然而然造成消費者的極大反感。
從操作層面而言,要讓團費公開化透明化并不難,旅行社將經營成本、稅金、合理利潤等公開,就能夠看出團費是否低于成本價。而只有信息公開,才能讓旅行社處于公平競爭的環境中。
觀點三:“自費項目被取消”可靈活處理
主持人:草案中提出,旅行社組織、接待團隊旅游不得安排任何形式的另行付費旅游項目,自費項目將被取消,旅行社的利益是否因此受損?
姚霖尹:我認為這對于旅行社和游客雙方而言都有益。一方面規范了旅行社的團費標價問題,規定團費要明碼標價,不能巧立名目欺騙游客,另一方面旅行社也因此贏得了信譽。
也有一種情況是,大部分游客有自費的需求,要求旅行社更改行程,可以與旅行社進行協商,做合同更改,這樣也是可行的。但前提是大部分游客有此需求,并且與旅行社達成一致意見。
鄭澤國:我倒覺得取消自費項目不太合適,畢竟有些游客也還是有自費需求的,一旦取消,完全按照行程安排來走,容易失去靈活性。加拿大的做法我認為值得借鑒,那就是旅行社只向游客收取導游小費和車費,沿路的景點由游客來決定是否進入觀看,如果要收費,則由游客自行付給景區即可。這也就意味著,行程中有自費項目,但完全由游客自主決定是否要消費。
觀點四:小費“陽光化”是對服務的尊重
主持人:草案中對小費有了明確的規定,旅游者主動給和導游主動索取將區別對待,主動索取或將受到處罰。但國內消費者并沒有向服務人員主動給予小費的習慣,如何保障導游的權益,改善導游的生存境遇?
鄭澤國:我認為這是一個好的信號。不允許主動索取小費,但沒有提出禁止游客主動給導游小費。我相信小費終究會陽光化、制度化。
實際上,在國外的小費文化中,小費是對服務的尊重,小費也占導游收入的大部分。但是在國內,消費者沒有給小費的習慣,相比之下,導游缺了這一收入,再加上一些旅行社還不提供基本工資,他們只能在返點、購物上獲得灰色收入。要改變這種“前門沒開只能走后門”的局面,恐怕只能通過小費制度化的做法了。因此要改善導游的生存境遇,提高導游的正當收入,從規范小費開始,也使國人更重視服務的價值。
姚霖尹:實際上,國內游客已經逐漸認識并接受出境游給導游小費的做法,相信未來國內游也會逐步引入小費機制,只是這還需要一個漫長的過程。小費陽光化,也意味著旅游業發展正在逐步與國際接軌。但是小費要怎么給,給多少,這些還要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規定要給導游每天多少的小費,但導游的服務質量卻并不令人滿意,這當然會遭致游客的反感,因此最終還得依據服務質量來衡量。
【微觀點】
@旅游財富網:強迫購物將被停業,旅行社很可能上調團費。目前,新的旅游法草案是希望從源頭上堵住這個漏洞,也就是不允許旅行社再搞零利潤的團,這樣,利潤合理,就不需要想別的路子賺錢。但是這樣一來,消費者就必須接受高一點的報價,我想這一點大家應當有心理準備。
@趣程旅游:新旅游法草案要出臺!其實我更關心的是操作細則和一些條款解釋!我們的旅游市場需要一個規矩,所以出臺一個這樣的法律性的東西還是會擁護的!但是我始終認為一些東西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不能一棒打死!或者要有替代的操作模式出來。市場絕對不能少了多樣性!畢竟實際中廣大游客需求是不一樣的!
@余藎:峨眉山A景區票價欲提20%或遭法律阻礙。峨眉山景區長期處于虧損狀態,據報道,根據四川省發改委關于峨眉山景區門票定價成本檢測報告顯示,核定成本為178.66元/人次,此次調價旺季價格將調至185元/人次以上,最低漲幅達23.33%,淡季調至110元/人次以上,漲幅在22.22%?!堵糜畏ā返耐ㄟ^,或將為漲價帶來一定阻礙。
@孫長勝:旅游法草案規定,景區實行旅游者流量控制制度,不得超過景區主管部門核定的最大承載量接待旅游者。但目前的實際情況是,知名景區人滿為患,小景區游客數量較少,即使知名景區也存在淡旺季,關鍵在游客分流和游客流量管理與控制。中小景區要做得更有特色,才能靠口碑帶動品牌和客流增長。
本文關鍵字: 查看更多
- 關注綠維文旅
微信號:lwcj2005
公眾號:綠維文旅 - 創意經典·落地運營
文旅康養·特色小鎮·鄉村振興開發運營服務商
好創意、可落地一流規劃在綠維
新鮮資訊、原創觀點、專題研究、實戰案例,每天精選分享
相關閱讀
- ·商務部:高品質步行街改造提升要點2019-05-12
- ·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街區保護規劃編制審批辦法2019-05-12
- ·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規劃編制要求(試行)2019-05-12
- ·住建部:禁在歷史文化街區建高層和大洋怪建筑2019-05-12
- ·杭州市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保護條例2019-05-12
- ·衢州市區歷史文化街區保護管理辦法2019-05-12
- ·旅游景區規劃的誤區與微規劃2013-10-30
- ·對國民休閑綱要若干關鍵點的認識2013-06-27
- ·落實旅游法需要制度配套2013-05-22
- ·業界人士稱《旅游法》將促使旅游價值回歸2013-04-27
旅游運營回答
- 特色小鎮的發展架構有哪些?
- 1、以特色產業為引擎的泛產業聚集結構特色小鎮主要聚焦自身優勢的特色產業;[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