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ISO9000貫標制度手冊之二
2008-12-06
綠維創景
標簽:
7.5分包工程的驗證
對分包工程的驗證按本手冊第10、第11條款的規定執行。
第八節 業主提供產品的控制
8.1合同文件
8.1.1當業主將部分工程另作分包或提供部分物資時,合約估算部負責同業主洽商并在合同中明確公司的責任和權利,以不影響項目對工程計劃及質量等管理為原則。
8.1.2當業主與其指定的分包商簽定合同時,合約估算部應與業主洽商并以書面的形式確定公司對該分項工程的責任及對該分包商的管理權限,明確該分包商在權利義務方面無特殊性,以保證項目的統一管理和工程質量。
8.1.3對由業主推薦而由項目與之簽定合同的分包商,合約估算部應對分包商進行預先評價,合格后再與分包商簽定分包合同。當業主推薦的分包商沒有通過/經過預先評價的分包商,合約估算部應書面向業主報告;當業主堅持使用該分包商時,合約估算部則應同業主確定項目對該分項工程的責任和權利。
8.1.4對業主提供的物資,物資采購部應在同業主簽定合同時明確其提供物資的清單。清單中應包括業主提供物資的種類、數量、規格和相關的管理條件等。當在合同簽定時尚不能準確標明其規格、數量的物資時,物資采購部應在合同中明確業主提供物資的種類和估算數量,具體的清單可在項目條件具備時再同業主辦理。
8.2業主提供物資的驗證
8.2.1對業主提供的物資,物資采購部必須按其類型、品種數量、質量要求等進行檢驗或驗證,做好記錄并保存物資的全部質量文件和資料。
8.2.2業主提供的物資雖然經過項目的驗證,但不能免除業主提供合格物資的責任。
8.2.3對經驗證不符合合同規定要求或質量文件資料不全的物資,物資采購部應做好記錄并及時報告業主。
8.3業主提供物資的貯存和維護
8.3.1物資采購部負責對驗證后的物資進行標識,并單獨存放和妥善防護,防止任何由于貯存保管不當而造成的變質、損壞、丟失和混用,并定期檢查物資狀況。
8.3.2對業主提供的物資的貯存和維護,按本手冊第15條款的有關規定執行。
8.3.3在貯存、維護過程中,如有丟失、損壞或不適用等情況,物資采購部應記錄并向業主報告
8.4業主指定分包商的管理
8.4.1負責該分項工程的工程部負責組織施工中的協調工作,檢驗人員負責對業主指定分包商的施工質量進行檢查和驗收。
8.4.2對業主與之簽定合同的分包商的施工及管理,檢驗人員發現不合格時除向分包商指出并予以記錄外,并及時報告業主并按合同的規定進行處置。
8.4.3分包工程完工后,由分包商將整理好的相關工程竣工資料交項目,由技術準備部審核驗收和保存。
第八節 業主提供產品的控制
8.1合同文件
8.1.1當業主將部分工程另作分包或提供部分物資時,合約估算部負責同業主洽商并在合同中明確公司的責任和權利,以不影響項目對工程計劃及質量等管理為原則。
8.1.2當業主與其指定的分包商簽定合同時,合約估算部應與業主洽商并以書面的形式確定公司對該分項工程的責任及對該分包商的管理權限,明確該分包商在權利義務方面無特殊性,以保證項目的統一管理和工程質量。
8.1.3對由業主推薦而由項目與之簽定合同的分包商,合約估算部應對分包商進行預先評價,合格后再與分包商簽定分包合同。當業主推薦的分包商沒有通過/經過預先評價的分包商,合約估算部應書面向業主報告;當業主堅持使用該分包商時,合約估算部則應同業主確定項目對該分項工程的責任和權利。
8.1.4對業主提供的物資,物資采購部應在同業主簽定合同時明確其提供物資的清單。清單中應包括業主提供物資的種類、數量、規格和相關的管理條件等。當在合同簽定時尚不能準確標明其規格、數量的物資時,物資采購部應在合同中明確業主提供物資的種類和估算數量,具體的清單可在項目條件具備時再同業主辦理。
8.2業主提供物資的驗證
8.2.1對業主提供的物資,物資采購部必須按其類型、品種數量、質量要求等進行檢驗或驗證,做好記錄并保存物資的全部質量文件和資料。
8.2.2業主提供的物資雖然經過項目的驗證,但不能免除業主提供合格物資的責任。
8.2.3對經驗證不符合合同規定要求或質量文件資料不全的物資,物資采購部應做好記錄并及時報告業主。
8.3業主提供物資的貯存和維護
8.3.1物資采購部負責對驗證后的物資進行標識,并單獨存放和妥善防護,防止任何由于貯存保管不當而造成的變質、損壞、丟失和混用,并定期檢查物資狀況。
8.3.2對業主提供的物資的貯存和維護,按本手冊第15條款的有關規定執行。
8.3.3在貯存、維護過程中,如有丟失、損壞或不適用等情況,物資采購部應記錄并向業主報告。
8.4業主指定分包商的管理
8.4.1負責該分項工程的工程部負責組織施工中的協調工作,檢驗人員負責對業主指定分包商的施工質量進行檢查和驗收。
8.4.2對業主與之簽定合同的分包商的施工及管理,檢驗人員發現不合格時除向分包商指出并予以記錄外,并及時報告業主并按合同的規定進行處置。
8.4.3分包工程完工后,由分包商將整理好的相關工程竣工資料交項目,由技術準備部審核驗收和保存。
第九節 標識和可追溯性
9.1物資的標識
9.1.1物資采購部在向供應商訂貨時,除要求供應商提供物資進貨單據、材質證明、合格證外,還應要求供應商對物資的名稱、批號、規格、型號、質量等級等標識清楚。
9.1.2物資進貨時,應辦理入庫驗收手續,建立進貨記錄和物資臺帳。臺帳中對進貨日期、數量、使用、發放日期、使用部位等應標識清楚。領用時應有領料憑證。
9.1.3進入庫房內的物資均應分類碼放,并貼上標簽以標明物資的名稱、批號、規格、型號、數量、進貨日期、貨源地等。
9.1.4露天堆放的材料應按照類別、品種、規格分隔堆放、碼齊,并用標牌標識其名稱、規格、型號、質量等級及檢驗和試驗狀態等;砼預制構件,應在構件的顯著部位直接書寫上述標識。
9.1.5對時效性較強的水泥、外加劑、摻合料等材料,要按照不同品種、標號、出廠進場的時間,分區堆放碼齊,做到標牌明顯,并采取先進先出的措施。
9.1.6對現場加工好的鋼筋半成品,應按不同的結構編號堆放,并將標識牌綁扎在鋼筋半成品上。
9.1.7對生產廠家出廠已在物資包裝(含捆扎)上懸掛的標牌及其它標識,項目應妥善保管,不得隨意拆扔。
9.1.8標牌應設置在物資存儲場地通道附近的明顯位置上,標牌要清晰醒目。入庫物資的標簽應懸掛在料架上方。
9.1.9對物資存貯器上的標識應予以妥善保持,當存貯器中的物資更換時,貯存單位必須同時更換存貯器上的標識。
9.2施工過程的標識
9.2.1施工過程的標識主要是以檢驗和試驗記錄及質量檢驗評定的記錄來實現的(如北京市建筑安裝工程施工技術資料管理規定,文件編號:京建質〔1996〕418號)。
9.2.2由質量部組織分部分項工程質量驗評及隱蔽工程驗收,在記錄表上用文字、簡圖進行標識,標明其工程部位、作業人員、施工日期、驗評日期等。
9.2.3施工過程中需進行檢驗和試驗的工序,以檢驗和試驗報告作為工序的標識。檢驗和試驗報告中應表明工序名稱、施工部位、送檢及報告日期、試驗結果等。
9.2.4土建工程部應按不同的施工階段、不同的要求,作出現場測量標志、測量成果圖和成果記錄。
9.2.5工程竣工后由質量部負責與業主辦理交工驗收手續,填寫規定的表格,經有關各方簽字后作為工程最終結果的標識。
9.3檢驗和試驗狀態標識
9.3.1物資和施工過程在檢驗和試驗后,應對其檢驗和試驗狀態進行標識,以表明其經檢驗和試驗后合格與否。
9.3.2檢驗和試驗狀態分為未檢驗、已檢驗合格、已檢驗不合格和已檢驗待確定四種狀態。
9.3.3負責標識的單位應保護好標識,發現標識不清或無標識的情況,應立即處理、補做。
9.3.4物資的檢驗和試驗狀態
9.3.4.1物資采購部負責對其控制物資的檢驗和試驗狀態標識。對分包商采購的物資,負責管理該分包商的工程部指導與監督其按本程序規定對物資的檢驗和試驗狀態進行標識。
9.3.4.2 對物資的檢驗和試驗狀態標識采取掛標簽、立標牌、作記錄等方法。
9.3.5過程的檢驗和試驗狀態
9.3.5.1 未經檢驗和試驗的過程不做標識。
9.3.5.2 對過程的檢驗和試驗狀態標識均采用記錄形式進行。記錄中應標明過程合格或不合格結論,并確保作業人員(包括分包商)清楚過程所處的狀態。
9.3.5.3過程經初步檢驗判為不合格、且處于待評審處理時,為已檢驗待確定狀態。此狀態由質量員以書面文件為標識通知作業負責人。
9.3.6工程最終檢驗和試驗狀態
工程最終檢驗和試驗狀態為政府質量監督檢查機構最后核定的單位工程評定表中所標識的合格和不合格兩種狀態。
9.3.7物資采購部負責監督檢查物資的檢驗和試驗狀態標識的實施情況,質量部負責監督檢查過程的檢驗和試驗狀態標識的實施情況。
9.4追溯
9.4.1物資的追溯
當出現工程質量問題時,可依據問題的工程部位、施工日期、 使用材料,按物資臺帳、領料憑證及進貨單據對物資進行追溯;也可因為發現物資使用問題對施工過程進行追溯。
9.4.2施工過程的追溯
可根據出現問題的工程部位、施工日期、作業人員,查閱分部分項工程有關施工記錄、質量驗評表、施工日志進行追溯。
9.5分包工程的標識
各工程部應要求起各自管轄的分包商對其物資和施工過程進行標識,并對分包商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節 施工過程控制
10.1一般過程的控制
10.1.1工序控制
10.1.1.1在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根據設計圖紙、標準規范及合同要求確定直接影響工程質量的一般工序和關鍵工序。
10.1.1.2一般工序的控制執行國家現行的施工驗收規范、技術標準和技術操作規程。
10.1.1.3技術準備部組織對關鍵工序編制施工技術方案,明確作業人員、管理人員的職責,確定施工機具、設備,并安排適宜的工作環境,明確檢驗標準和驗證人員。
10.1.2現場準備
土建工程部負責組織開工前的現場準備工作;包括對現場勘察、測量定位、放線的控制等,由測量人員作好記錄。
10.1.3技術交底
10.1.3.1施工前,應向作業人員或分包商進行技術交底,填寫并保存技術交底記錄。
10.1.3.2技術交底的依據是:施工圖紙、施工規范和規程、工藝標準、安全規程、質量評定標準、施工方案、項目質量計劃、技術措施等。
10.1.4設計變更、工程洽商
10.1.4.1設計變更、工程洽商,由設計監理、業主單位及施工單位匯簽后生效。
10.1.4.2對設計變更、工程洽商的評審按本手冊第4條款的規定辦理,辦理單位負責將簽字齊全的設計變更、工程洽商發送到有關部門和分包商。
10.1.5施工環境
對施工前和過程當中的施工作業環境及安全工作的管理,由安全文明部組織按公司《文明施工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并做好記錄。
10.1.6施工機械
10.1.6.1安全文明部負責對進場設備組織驗收,并填寫保存驗收記錄,并建立項目設備臺帳。
10.1.6.2安全文明部負責編制施工機械設備維修保養計劃,并按計劃組織維修保養,保證設備能力,做好并保存相應記錄。
10.1.6.3安全文明部應對分包商自帶機械設備運行狀態進行檢查,督促分包商進行維修保養。
10.1.7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
施工過程中使用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按第12條款的規定本手冊進行控制。
10.1.8驗證
對過程中形成的質量特性的驗證,主要通過作業人員或分包商自檢,工程部和質量部監督核驗的方式來進行。具體為:
本文關鍵字: 查看更多
- 關注綠維文旅
微信號:lwcj2005
公眾號:綠維文旅 - 創意經典·落地運營
泛旅游規劃設計機構
文旅康養·特色小鎮·鄉村振興開發運營服務商
文旅康養·特色小鎮·鄉村振興開發運營服務商
好創意、可落地一流規劃在綠維
新鮮資訊、原創觀點、專題研究、實戰案例,每天精選分享
相關閱讀
- ·文化和旅游賦能鄉村振興“十佳”案例和優秀案例擬入選名單2024-03-05
- ·《歷史文化名城和街區等保護提升項目建設指南》“六不”要求2024-03-05
-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的意見》 1月11日發2024-01-12
- ·《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2024-01-11
- ·打造全國專精特新名城的杭州方案(8大措施)2023-10-30
- ·浙江“千村示范、萬村整治”的六大經驗2023-10-30
- ·關注!2024年文旅創建申報項目匯總2023-10-17
- ·重點關注!2024年12個鄉村振興創建申報項目2023-10-16
- ·一文了解中國美麗休閑鄉村政策、名單與創建流程……2023-09-26
- ·新一批國家級旅游度假區申報工作開始(含評價細則詳解)2023-07-25
旅游運營回答
- 特色小鎮的發展架構有哪些?
- 1、以特色產業為引擎的泛產業聚集結構特色小鎮主要聚焦自身優勢的特色產業;[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