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十二五”建筑節能專項規劃的通知
發展現狀和面臨形勢
【頒布單位】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發文字號】 建科〔2012〕72號
【頒布時間】 2012-05-09
【生效時間】 2012-06-06
【時效性】 有效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住房城鄉建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和國家“十二五”期間節能減排工作的有關要求,在認真總結建筑節能工作取得的成就和經驗、深入分析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工作面臨的形勢和任務的基礎上,我部制定了《“十二五”建筑節能專項規劃》(以下簡稱《規劃》)?,F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執行。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高度重視《規劃》的貫徹執行工作。要加大宣傳力度,加強組織領導,密切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建立監督檢查機制,確保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工作扎實推進,取得實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二?一二年五月九日
“十二五”建筑節能專項規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民用建筑節能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等規劃計劃,以及國務院批準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三定”方案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十二五”發展規劃編制工作安排,制定本規劃。
為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落實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基本國策,加快轉變城鄉建設模式和建筑業發展方式,提高人民生活質量,培育新興產業,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實現節能減排約束性目標,積極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根據《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制定本規劃。
一、發展現狀和面臨形勢
(一)“十一五”期間建筑節能發展成就
1、實現了國務院對建筑節能提出的目標和要求
按照《國務院關于印發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07]15號)的總體要求,截至2010年底,新建建筑施工階段執行節能強制性標準的比例達到95.4%;組織實施低能耗、綠色建筑示范項目217個,啟動了綠色生態城區建設實踐;完成了北方采暖地區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1.82億平方米;推動政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設與改造;開展了386個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推廣項目,210個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示范項目,47個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城市和98個示范縣的建設。探索農村建筑節能工作。新型墻體材料產量占墻體材料總產量的55%以上,應用量占墻體材料總用量的70%。到“十一五”期末,建筑節能實現節約1億噸標準煤的目標任務 。
專欄一 建筑節能“十一五”期間主要指標完成情況 ,
指標 規劃指標 完成情況
新建建筑節能 施工階段執行節能
強制性標準的比例
達到95%以上 施工階段執行節能強制性標準的比例為95.4%
低能耗、綠色
建筑示范項目 30個 實施了217個綠色建筑示范工程,113個項目獲得了綠色建筑評價標識
北方采暖地區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 1.5億平方米 1.82億平方米
大型公共建筑
節能運行管理
與改造 實施政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設 完成能耗統計33000棟,能源審計4850棟,公示了近6000棟建筑的能耗狀況,對1500余棟建筑的能耗進行動態監測。在北京、天津、深圳、江蘇、重慶、內蒙古、上海、浙江、貴州等9省市開展能耗動態監測平臺建設試點工作。啟動了72所節約型校園建設試點
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規模化應用示范推廣項目 200個 386個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推廣項目、210個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示范項目、47個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城市、98個示范縣
農村節能 ― 新建抗震節能住宅13851戶,既有住宅節能改造342401戶,建成600余座農村太陽能集中浴室
墻體材料革新 產業化示范 新型墻體材料產量超過4000億塊標磚,占墻體材料總產量的55%左右,新型墻體材料應用量3500億塊標磚,占墻體材料總應用量的70%左右
2、建筑節能支撐體系初步形成
――法律法規體系:“十一五”開局之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頒布執行,明確提出鼓勵發展太陽能光熱、供熱制冷與光伏系統,并規定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技術經濟政策和技術規范。2008年4月,《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經修訂頒布執行,其專門設置一節七條,明確規定建筑節能工作的監督管理和主要內容。兩部法律的制(修)定,為建筑節能工作的開展提供了法律基礎。2008年10月,《民用建筑節能條例》頒布實行,作為指導建筑節能工作的專門法規,條例規定共六章四十五條,詳細規定了建筑節能的監督管理、工作內容和責任(建筑節能領域主要法律法規見附表1)?!睹裼媒ㄖ澞軛l例》的頒布執行,全面推進了建筑節能工作,同時也推動了全國建筑節能工作法制化,各地積極制定本地區的建筑節能行政法規,河北、陜西、山西、湖北、湖南、上海、重慶、青島、深圳等地出臺了建筑節能條例(見附表2)。15個省(區、市)出臺了資源節約及墻體材料革新相關法規,24個省(區、市)出臺了相關政府令(見附表3),形成了以《節約能源法》為上位法,《民用建筑節能條例》為主體,地方法律法規為配套的建筑節能法律法規體系。中央和地方交流互動,探索實踐,逐步形成了推進建筑節能工作的“十八項”制度。
專欄二 節約能源法、民用建筑節能條例規定的推進建筑節能十八項制度
節約能源法 第三章第三十七條 公共建筑室內溫度控制制度
建筑節能考核制度
民用建筑節能條例 第一章 總則 民用建筑節能規劃制度
民用建筑節能標準制度
民用建筑節能經濟激勵制度
國家供熱體制改革
第二章 新建建筑節能 建筑節能推廣、限制、禁用制度
新建建筑市場準入制度
建筑能效測評標識制度
民用建筑節能信息公示制度
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推廣制度
建筑用能分項計量制度
第三章 既有建筑節能 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制度
國家機關辦公建筑節能改造制度
節能改造的費用分擔制度
第四章 建筑用能系統運行節能 建筑用能系統運行管理制度
建筑能耗報告制度
大型公共建筑運行節能管理制度
――財稅政策體系:“十一五”期間,國家財政積極支持建筑節能工作,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共同設立了“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資金”、“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節能專項資金”、“北方采暖地區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獎勵資金”、“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財政補助資金”等多項建筑節能領域專項資金。中央財政共計安排資金近152億元 ,用于支持北方采暖地區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設等方面。同時,各級地方財政也給予建筑節能工作大力支持。北京、上海、重慶、內蒙古、山西、江蘇、安徽、深圳等地對建筑節能的財政支持力度較大,安排了專項資金。據不完全統計,“十一五”期間,省級財政共安排69億元建筑節能專項資金,地級及以上城市市級財政安排65億元 建筑節能專項資金,建筑節能的經濟激勵政策初步建立(中央及地方經濟激勵政策參見附表4、5)。
――標準規范體系:建筑節能標準規范體系不斷完善,基本涵蓋了設計、施工、驗收、運行管理等各個環節,涉及新建居住和公共建筑、既有居住和公共建筑節能改造。頒布了適應我國嚴寒和寒冷地區、夏熱冬冷和夏熱冬暖地區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同時,各地結合本地區實際,對國家標準進行了細化,部分地區執行了更高水平的新建建筑節能標準。把先進成熟的技術產品納入工程技術標準和標準圖,通過標準引導技術進步。上海、天津、重慶、江蘇、浙江、深圳等地制定了具有前瞻性的綠色生態示范城區及綠色建筑評價標準,發揮了標準的規范和引導作用(“十二五”期間建筑節能領域主要標準見附表6)。
――能力建設體系:建立了建筑節能目標責任考核機制。將建筑節能目標分解落實到各省市,并強化目標責任考核機制,確保各項目標得到落實。開展了中央和省級層面建筑節能的專項檢查,對違反建筑節能有關法律法規及節能強制性標準的行為進行了處罰。強化了建筑節能領導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均成立了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任組長的建筑節能領導小組,北京、天津、上海、山東、山西、內蒙古、黑龍江、吉林、江蘇、浙江、廣東、廣西、湖北等省(自治區、直轄市)成立了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相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參加的建筑節能工作領導小組,逐步形成了各部門聯動、齊抓共管的局面。部分省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通過機構改革,增設了建筑節能專門處室,加強了職能,充實了管理力量,其中浙江配備155人、上海101人、北京44人、天津35人,人員配置比較到位,山東和山西省、市兩級都建立了建筑節能監管機構,專職管理人員分別為164人和146人。建立了建筑節能全過程的質量管理體系,利用現有法律法規確定的許可和制度,建立建筑節能專項設計審查、節能工程施工質量監督、建筑節能專項驗收、建筑能效測評標識、建筑節能信息公示等制度,實現了從設計、施工圖審查、施工、竣工驗收備案到銷售和使用的全過程監管。(省級配置建筑節能專職管理人員情況參見附表7)
――科技支撐體系:“十一五”期間國家科技支撐計劃把建筑節能、綠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等作為重點,在建筑節能與新能源開發利用、綠色建筑技術,既有建筑綜合改造、地下空間綜合利用等方面突破了一系列關鍵技術,研發了大批的新技術、新產品、新裝置,促進了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科技水平的整體提升。其中,“建筑節能關鍵技術研究與示范”項目圍繞降低建筑能耗、提高能源系統效率、新能源開發利用等關鍵技術及促進建筑節能工作的政策保障等方面開展研究,在降低北方地區采暖能耗、長江流域室內熱濕控制能耗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三方面取得重點突破,形成了完整的技術體系、產品系列和政策保障機制,并在示范工程中實現預定的節能目標。研究開發的節能型圍護結構復合型節能材料構造、長江流域住宅室內熱濕環境低能耗控制技術、高溫離心冷水機組等,具備較高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在無錫、北京、張家口等地建立了29個試驗示范基地,提升了節能降耗關鍵技術研究能力,培育一批生產各類建筑節能產品的企業,帶動了建筑節能咨詢管理、節能技術服務等產業發展?!翱稍偕茉磁c建筑集成技術研究與示范”項目建設了389萬m2的可再生能源與建筑集成示范工程,研究了太陽能光熱光電利用技術、地源熱泵技術和其它可再生能源復合技術應用。開展了400項太陽能光熱技術、地源熱泵技術、太陽能光伏技術等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示范面積約4000萬m2,總峰瓦值約9000 kWp?!艾F代建筑設計與施工關鍵技術研究”項目圍繞綠色建筑設計、高效施工技術及技術保障與集成方面開展相關研究,在地下空間逆作法施工集成技術、綠色建筑綜合評價指標體系、新型組合構件、多重組合混凝土剪力墻抗側力
專欄三 “十一五”期間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相關領域立項情況
項目名稱 牽頭承擔單位 進展情況
建筑節能關鍵技術研究與示范 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 通過驗收
現代建筑設計與施工關鍵技術研究 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 通過驗收
環境友好型建筑材料與產品研究開發 中國建筑材料科學研究院 通過驗收
既有建筑綜合改造關鍵技術研究與示范 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 正在驗收
建筑工程裝備研究與產業化開發 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 通過驗收
可再生能源與建筑集成技術研究與示范 住房城鄉建設部科技發展促進中心 通過驗收
城市地下空間建設技術研究與工程示范 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 通過驗收
高強鋼筋與高強高性能混凝土關鍵技術研究與示范 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 正在進行
體系研究等方面取得重要進展。在國家科技支撐計劃支持建筑節能研究開發的同時,各地圍繞建筑節能工作發展需要,結合地區實際,積極籌措資金,安排科研項目,為建筑節能深入發展提供科技儲備。
――宣傳培訓體系:組織開展《節約能源法》、《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宣傳貫徹活動,每年定期組織“國際綠色建筑與建筑節能大會”,搭建國內外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領域專家學者的交流平臺。以節能宣傳周、無車日、節能減排全民行動、綠色建筑國際博覽會等活動為載體,利用各種媒體,采取專題節目、設置專欄以及宣貫會、推介會、現場展示、發放宣傳冊等多種方式,廣泛宣傳建筑節能的重要意義和政策措施,提高了全社會的節能意識。同時,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不斷加大建筑節能培訓力度,組織相關單位的管理和技術人員,對建筑節能相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進行培訓,有效提升了建筑節能管理、設計、施工、科研等相關人員對建筑節能的理解和執行能力。
――產業支撐體系:相繼頒布了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村鎮宜居型住宅、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等技術推廣目錄,引導建筑節能相關技術、產品、產業發展;實施可再生能源建筑規?;瘧檬痉逗吞柲芄怆娊ㄖ檬痉俄椖浚瑤恿颂柲芄夥l電等可再生能源相關行業發展;通過建立建筑節能能效測評標識及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制度,推動了建筑節能第三方能效服務機構的發展;積極落實國務院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意見,培育建筑節能服務市場,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重點支持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提供節能診斷、設計、融資、改造、運行管理一條龍服務。
3、建筑節能工作全面推進
――新建建筑:根據各地上報數據匯總,到2010年底,全國城鎮新建建筑設計階段執行節能強制性標準的比例為99.5%,施工階段執行節能強制性標準的比例為95.4%,分別比2005年提高了42個百分點和71個百分點,完成了國務院提出的“新建建筑施工階段執行節能強制性標準的比例達到95%以上”的工作目標?!笆晃濉逼陂g累計建成節能建筑面積48.57億平方米,共形成4600萬噸標準煤的節能能力 。全國城鎮節能建筑占既有建筑面積的比例為23.1%,比例超過30%的省市有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河北、吉林、遼寧、江蘇、寧夏、青海、新疆等省(自治區、直轄市)(見附表8,“十一五”期間節能檢查執法告知書匯總表見附表9)。
專欄四 “十一五”期間新建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執行情況
年度 累計建成節能
建筑面積(億m2) 設計階段執行節能
強制性標準比例(%) 施工階段執行節能
強制性標準比例(%) 建筑節能檢查下發
執法建議書情況
2006 10.6 95.7 53.8 59份
2007 21.2 97 71 45份
2008 28.5 98 82 25份
2009 40.8 99 90 100份
2010 48.6 99.5 95.4 63份
――北方采暖地區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截至2010年底,北方采暖地區15個省區市共完成改造面積1.82億平方米,超額完成了國務院確定的1.5億平方米改造任務(見附表10)。據測算,可形成年節約200萬噸標準煤的能力,減排二氧化碳520萬噸,減排二氧化硫40萬噸。改造后同步實行按用熱量計量收費,平均節省采暖費用10%以上,室內熱舒適度明顯提高,并有效解決老舊房屋滲水、噪音等問題 。部分地區將節能改造與保障性住房建設、舊城區綜合整治等民生工程統籌進行,綜合效益顯著。
――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設: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統計、能源審計、能效公示工作全面開展,截至2010年底,全國共完成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統計33000棟,完成能源審計4850棟,公示了近6000棟建筑的能耗狀況,已對1500余棟建筑的能耗進行了動態監測。在北京、天津、深圳、江蘇、重慶、內蒙古、上海、浙江、貴州等9省市開展能耗動態監測平臺建設試點工作。共啟動了72所節約型校園建設試點(見附表11)。通過節能監管體系建設,全面掌握了公共建筑的能耗水平及特點,帶動了節能運行與改造的積極性,有力地促進了節能潛力向現實節能的轉化。
專欄五 “十一五”期間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設情況
年份 累計能耗統計
(棟) 累計能源審計 累計能耗公示
(棟) 累計能耗動態監測
(棟) 新增節約型高校示范
(所) 新增能耗動態監測平臺試點城市
公建
(棟) 高校(所)
2008 11607 768 59 827 324 12 北京、天津、深圳
2009 17752 2175 2441 434 18 江蘇、內蒙古、重慶
2010 33133 4848 5949 1563 42 上海、浙江、貴州
――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十一五”期間,住房城鄉建設部會同財政部確定從項目示范、到城市示范、再到全面推廣的“三步走”戰略,采取示范帶動,政策保障,技術引導,產業配套的工作思路,推進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領域的應用,規?;鸩斤@現,五大體系建設成效顯著。截至2010年底,財政部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共實施了386個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210個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示范項目、47個可再生能源建筑規?;瘧贸鞘?、98個示范縣(見附表12)。全國太陽能光熱應用面積14.8億平方米,淺層地能應用面積5.725億平方米,光電建筑應用已建成及正在建設的裝機容量達1271.5兆瓦,形成年替代常規能源2000萬噸標準煤能力 ,超額完成“十一五”實現替代常規能源1100萬噸標準煤目標 。江蘇、安徽、山東、浙江、寧夏、海南、湖北、深圳等省市全面強制推廣太陽能熱水系統。江蘇、山東、陜西、湖北、河南、寧夏、內蒙、浙江等省市設立專項資金或通過減免稅費來支持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可再生能源建筑規?;膽猛苿恿四苄z測能力的提升,目前已批準國家級民用建筑能效測評機構7家,省級民用建筑能效測評機構60多家。
專欄六 “十一五”期間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面積(裝機容量)
年份 太陽能光熱建筑累計應用面積(億m2) 淺層地能熱泵技術累計應用建筑面積(億m2) 太陽能光電建筑累計應用裝機容量(兆瓦)
2006 2.3 0.265 -
2007 7 0.8 -
2008 10.3 1 -
2009 11.79 1.39 420.9
2010 14.8 2.27 850.6
常規能源替代量 2000萬噸標準煤
專欄七 “十一五”期間中央財政支持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情況
分類 項目個數
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 386
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示范項目 210
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市縣 47個城市、98個縣
合計 -
――綠色建筑與綠色生態城區:截至2010年底,全國有113個項目獲得了綠色建筑評價標識,建筑面積超過1300萬平方米。全國實施了217個綠色建筑示范工程,建筑面積超過4000萬平方米。通過對獲得綠色建筑標識的項目進行統計分析,住宅小區平均綠地率達38%,平均節能率約58% ,非傳統水資源平均利用率約15.2%,可再循環材料平均利用率約7.7%,綜合效益顯著。與此同時,北京市未來科技城、麗澤金融商務區、天津市濱海新區、深圳市光明新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新區、江蘇省蘇州市工業園區、湖南長株譚和湖北武漢資源節約環境友好配套改革試驗區等正在進行綠色生態城區建設實踐,對引導我國城市建設向綠色生態可持續發展方向轉變,具有重要意義。
專欄八 綠色建筑的“四節一環保”潛力
統計分析項目數量(個) 79個,其中42個公建,37個住宅;
星級 一星17個,二星38個,三星24個
面積(萬平方米) 697.6
開發利用地下空間(萬平方米) 151.1
住區平均綠地率 37.6%
建筑平均節能率 58.34%
節能量 0.45億千瓦時(折標煤1.54萬噸/年)
減排CO2 4.04萬噸/年
非傳統水源平均利用率 15.2%
非傳統水源利用量(萬噸/年) 140.05
可再循環材料平均利用率 7.74%
可再循環材料平均利用量(萬噸) 1812.62
一星級 住宅項目增量成本(元/m2) 60
公共建筑項目增量成本(元/m2) 30
靜態回收期 1~3年
二星級 住宅項目的增量成本(元/m2) 120
公共建筑項目增量成本(元/m2) 230
靜態回收期 3~8年
三星級 住宅項目的增量成本(元/m2) 300
公共建筑項目增量成本(元/m2) 370
靜態回收期 7~11年
――農村建筑節能:部分省市對農村地區建筑節能工作進行了探索?!笆晃濉逼陂g,北京市組織農民新建抗震節能住宅13851戶,實施既有住宅節能改造342301戶,建成600余座農村太陽能集中浴室,實現節能每年10萬噸標準煤以上,顯著改善農民居住和生活條件。哈爾濱市結合農村泥草房改造,引導農民采用新墻材建造節能房。陜西、甘肅等省以新型墻體材料推廣、秸稈應用為突破口,對農村地區節能住宅建設及新能源應用進行了有益探索。
――墻體材料革新:據不完全統計,2010年全國新型墻體材料產量超過4000億塊標磚,占墻體材料總產量的55%以上,新型墻體材料應用量3500億塊標磚,占墻體材料總應用量的70%左右,完成國務院確定的墻材革新發展目標。各地根據自身氣候條件及資源特點,不斷推動新型墻體材料技術與產業升級轉型,豐富產品形式,提高產品質量,保溫結構一體化新型建筑節能體系、輕型結構建筑體系等一批建筑節能新材料、產品和技術得到推廣。
(二)存在問題
1、部分地方政府對建筑節能工作的認識不到位。部分省(區、市)建筑節能工作的考核仍沒有納入政府層面,還有部分省(區、市)對建筑節能的考核評價仍局限在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內部,沒有納入本地區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下降目標考核體系,使相關部門難以形成合力,相應的政策、資金難以落實。對建筑節能能力建設重視不夠,部分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建筑節能管理人員只有1~2人,沒有專門的管理和執行機構,各項政策制度的落實大打折扣。
2、建筑節能法規與經濟支持政策仍不完善。落實《節約能源法》、《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各項法律制度所需的部門規章、地方行政法規的制定工作仍然滯后。各地對建筑節能的經濟支持力度遠遠不夠,尤其是中央財政投入較大的北方采暖地區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設等方面,大部分地區沒有落實配套資金,影響中央財政支持政策的實施效果。
3、新建建筑執行節能標準水平仍不平衡。總的來說,“十一五”期間,我國執行的建筑節能標準主要為50%節能標準,“十一五”期末逐步提高到“三步”節能標準的水平,節能標準的水平較低。從執行建筑節能標準情況看,施工階段比設計階段差,中小城市比大城市差,經濟欠發達地區比經濟發達地區差。建筑節能工程施工過程中,建筑節能工程質量有待提高,存在以次充好,偷工減料的現象,監督管理不到位,存在質量與火險隱患。各地尤其是地級以下城市普遍缺乏可選用的建筑節能材料、產品、部品,相關節能性能檢測能力較弱,政府監管能力需要進一步增強。綠色建筑發展嚴重滯后。
4、北方地區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工作任重道遠。一是既有建筑存量巨大。2000年以前我國建成的建筑大多為非節能建筑,民用建筑外墻平均保溫水平僅為歐洲同緯度發達國家的1/3,據估算北方地區有超過20億平米 的既有建筑需進行節能改造。二是改造資金籌措壓力大。圍護結構、供熱計量、管網熱平衡節能改造成本在220元/平方米以上,如果再進行熱源改造,資金投入需求更大。但北方多數地區經濟欠發達,地方政府財力投入有限,市場融資能力較弱。三是供熱計量改革滯后。供熱計量收費是運用市場機制促進行為節能最有效手段,但這項工作進展緩慢,目前北方采暖地區130 多個地級市,出臺供熱計量收費辦法地級市僅有40 余個,制約了企業居民投資節能改造的積極性。
5、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推廣任務依然繁重。我國在建筑領域推廣應用可再生能源總體上仍處于起步階段,據測算,目前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量占建筑用能比重在2%左右 ,這與我國豐富的資源稟賦相比、與快速增長的建筑用能需求相比、與調整用能結構的迫切要求相比都有很大的差距??稍偕茉唇ㄖ瞄L效推廣機制尚未建立,技術標準體系還不完善,產業支撐力度不夠,有些核心技術仍不掌握,系統集成、工程咨詢、運行管理等能力不強。
6、大部分省市農村建筑節能工作尚未正式啟動。我國農村地區的建筑節能工作有待推進。隨著農村生活水平的不斷改善,使用商品能源的總量將不斷增加,需采取措施,提高農村建筑用能水平和室內熱舒適性,改善室內環境,引導農村用能結構科學合理發展。
(三)發展面臨的形勢
1、城鎮化快速發展為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我國正處在城鎮化的快速發展時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指出2010年我國城鎮化率為47.5%,“十二五”期間仍將保持每年0.8%的增長趨勢,到“十二五”末期,將達到51.5%。一是城鎮化快速發展使新建建筑規模仍將持續大幅增加。按“十一五”期間城鎮每年新建建筑面積推算,“十二五”期間,全國城鎮累計新建建筑面積將達到40~50億平方米。要確保這些建筑是符合建筑節能標準的建筑,同時引導農村建筑按節能建筑標準設計和建造。二是城鎮化快速發展直接帶來對能源、資源的更多需求,迫切要求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在保證合理舒適度的前提下,降低建筑能耗,這將直接表現為對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綠色建筑和綠色生態城(區)建設的需求急劇增長。
2、人民對生活質量需求不斷提高對建筑服務品質提出更高要求
城鎮節能建筑僅占既有建筑面積23% ,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水平低,即使目前正在推行的“三步”建筑節能標準也只相當于德國90年代初的水平,能耗指標則是德國的2倍。北方老舊建筑熱舒適度普遍偏低,北方采暖城鎮集中供熱普及率仍不到50%。夏熱冬冷地區建筑的夏季能耗高、活動遮陽、被動式節能措施基本未被應用,冬季室內熱舒適性差,仍存在缺乏合理有效的采暖措施,建筑新風、熱水等供應系統缺乏的問題。夏熱冬暖地區除缺乏新風和熱水供應系統外,遮陽、通風等被動式節能措施未被有效應用,室內舒適性不高的同時增加了建筑能耗。大城市普遍存在停車、垃圾分類回收設施、綠化等基礎設施不足;北方農村冬季室內溫度偏低,較同一氣候區城鎮住宅室內溫度低7~9℃,農民生活熱水用量遠遠低于城鎮。農村建筑使用初級生物質能源的利用效率很低,能源消耗結構不合理。
3、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為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發展提供了更大的發展空間
農村地區具有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發展的廣闊空間。每年農村住宅面積新增超過8億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積較1980年增長了4倍多,農村居民消費水平年均增長6.4%。將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推廣到農村地區,發揮“四節一環?!钡木C合效益,能夠節約耕地、降低區域生態壓力、保護農村生態環境、提高農民生活質量,同時能吸引大量建筑材料制造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等參與,帶動相關產業發展,吸納農村剩余勞動力,是實現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目標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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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運營回答
- 特色小鎮的發展架構有哪些?
- 1、以特色產業為引擎的泛產業聚集結構特色小鎮主要聚焦自身優勢的特色產業;[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