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高質量打造新時代文化高地 推進共同富裕示范區建設行動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支持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的意見》精神,支持浙江高質量發展,打造新時代文化高地,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文化和旅游工作重要論述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支持浙江創造性貫徹“八八戰略”,以打造新時代文化高地為引領,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緊扣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推進文化鑄魂、發揮文化賦能作用,推進旅游為民、發揮旅游帶動作用,推進融合發展、促進提質增效,探索形成文化和旅游高質量發展的有效路徑、促進共同富裕的體制機制,讓人民群眾共享文化和旅游發展成果,在高質量發展中促進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切實提升獲得感、幸福感,為全國文化和旅游實現高質量發展、促進共同富裕提供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二)行動目標
到2025年,支持浙江省基本建成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傳承中華優秀文化、體現時代精神、具有江南特色的文化強省。社會文明程度達到新高度,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深入人心,人文精神凝聚力顯著增強,共同富裕內生動力有效激發。城鄉一體的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全面覆蓋,文化產業和旅游業發展成為浙江省主導產業,城鄉居民文化和旅游活動參與度明顯提高,文化和旅游權益得到有效保障,文化和旅游安民富民樂民作用發揮走在全國前列。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和旅游業高質量發展的體制機制更加完善,治理效能顯著提升。文化和旅游成為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的牽引性載體,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模式,在全國發揮引領示范作用。
二、重點任務
(一)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推動共同富裕理念入腦入心
1.以黨的創新理論指引共同富裕。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刻把握實現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是人民群眾的共同期盼,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特征,是我們黨矢志不渝的奮斗目標。大力弘揚“紅船精神”,支持浙江打造中國共產黨誕生地和初心始發地紅色地標。加強革命遺址、革命文物、革命檔案保護研究,以閩浙贛和浙東革命文物保護利用片區為引領,推進革命文物的整體規劃、連片保護、統籌展示、教育宣傳,賡續紅色根脈。加強黨史、新中國史、改革開放史、社會主義發展史教育,在踐行初心使命中樹牢共同富裕的價值理念。
2.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共同富裕。支持浙江把培育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作為促進共同富裕的基礎工程,強化教育引導、文化熏陶、宣傳展示、制度保障,夯實共同富裕的思想道德基礎。加強文物保護利用,健全不可移動文物保護機制,推進相關大遺址和世界文化遺產保護展示,支持海寧海塘·潮文化景觀、江南水鄉古鎮申報世界文化遺產,建設國家水下文化遺產保護寧波基地,創建國家文物保護利用示范區,推進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強化文物科技創新,守牢文物安全底線。支持浙江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系統性保護,推動符合條件的項目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開展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存續狀況評估、“非遺在社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群體、非物質文化遺產知識產權保護、傳統工藝高質量發展等試點工作,建設高水平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示范基地、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教育實踐基地、非物質文化遺產特色景區等。深入實施文化基因解碼工程,加強對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蘊含的價值理念和道德規范的挖掘闡釋,大力弘揚新時代浙江精神。指導開展“以文化人”行動,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文藝作品創作、文化產品和旅游產品供給全過程。
3.推動共同富裕理念融入日常生活。支持浙江健全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務體系,廣泛開展志愿服務關愛行動。引導公共文化等機構,以“培育慈善文化”“弘揚誠信文化”等為主題,開展形式多樣的群眾文化活動,營造人與人之間互相尊重、互相關心、互相幫助、和睦友好的社會風尚。
(二)推進文藝精品創作演出演播,厚植共同富裕文化氛圍
4.加強共同富裕主題作品創作生產。聚焦現實題材,圍繞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帶領全國人民實干奮斗、勤勞致富的生動實踐,依托國家重大題材創作引導工程、國家主題性美術創作項目等,發揮國家藝術基金引導作用,合理聚集和配置資源,推出一批精品力作。
5.推動主題文藝作品深入基層。支持浙江以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深入開展共同富裕文藝作品進校園、進社區、進企業、進農村文化禮堂活動。辦好中國越劇藝術節等重大藝術活動。以演出為中心環節深化國有文藝院團改革,開展民營文藝表演團體改革發展試點,加強演出院線建設,支持創建一批國內一流的高水平文藝院團,提升服務基層、服務群眾的能力水平。
6.提高文藝創作生產質量效益。指導實施新時代文藝精品創優工程,加強藝術創作的組織規劃引導,建立重大文藝創作項目“揭榜掛帥”機制,完善全周期服務機制,加強對劇本、編導、作曲等原創性基礎環節和優秀創作人才的資助,深入探索部省聯動、省地合作模式,持續提升創作生產水平。
(三)推動公共文化服務提檔升級,促進精神生活共同富裕
7.提升城鄉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水平。支持浙江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高質量發展試點,成立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研究中心,開展公共文化服務高質量發展指標體系研究,制定高質量建設公共文化服務現代化先行省的實施意見,實施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升級版。推動加大新時代新型城鎮化、美麗鄉村建設中公共文化設施配套建設力度。指導規劃建設之江藝術長廊,建成一批文化地標。探索優化城鄉文化資源配置、推進城鄉公共文化服務體系一體建設的有效機制,高標準實現“市有‘五館一院一廳’、縣有‘四館一院’、區有‘三館’、鄉鎮(街道)有綜合文化站、村有文化禮堂、社區有文化家園”??h級圖書館鄉鎮分館、縣級文化館鄉鎮分館覆蓋率100%,“15分鐘品質文化生活圈”覆蓋率100%。支持推進未來社區公共文化空間建設,開展未來鄉村文化建設試點。
8.加大公共文化惠民力度。推動實施百城萬村文化惠民工程,創新“文化走親”等活動品牌。增強對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農民工等特殊群體文化供給的精準性,通過與社會力量合作、公益眾籌等方式,提供個性化、差異化、特色化服務。適應老齡化社會發展趨勢,引導公共文化機構提供更多適老化智能產品、網絡視聽和數字藝術培訓服務,切實解決老年人運用智能技術困難。加強面向殘疾人的公共文化服務。
9.創新公共文化服務供給機制。深化公共文化機構法人治理結構、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等改革。推動公共文化設施拓展服務內容、創新服務形式,打造“嵌入式”新型公共文化空間。在未來社區(鄉村)建設中有機引入“城市書房”“文化驛站”等新業態。鼓勵機關、學校和企事業單位建設公共文化場所。支持浙江建設城鄉共享的“智慧文化云”。拓展社會力量興辦公共文化服務有效途徑,推廣“文化管家”等社會化運營管理模式,支持人員配備不足的縣級和鄉鎮(街道)、村(社區)文化場館引入專業團隊管理,探索引入社會力量管理公共文化機構運行機制。支持“曉風書屋”等社會化公共文化空間建設。
(四)提高文化產業和旅游業發展質量效益,助力共同富裕創新發展
10.促進文化產業創新發展。支持浙江優化文化產業結構,大力發展數字文化產業,拓展群眾參與文化創新創業的空間。支持浙江實施文化標識建設工程,統籌聯通文化和旅游資源普查、文化遺產保護、藝術創作表演、文化旅游場景和線路開發、文創產品研發、市場營銷、惠民服務、對外宣傳交流等各環節,形成工作鏈條,打造一批具有高辨識度的浙江文化“金名片”。推動上網服務、歌舞娛樂、游藝娛樂等行業全面轉型升級,支持鞏固發展旅游演藝、創意設計、文化會展、文化裝備制造等優勢文化產業。高質量辦好中國義烏文化和旅游產品交易博覽會、中國國際網絡文化博覽會等重點展會。推動創建一批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基地)、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國家旅游科技示范園區、文化和旅游部重點實驗室和技術創新中心。協同推進之江文化產業帶建設,指導打造數字文化產業示范區,加快發展新型文化企業、文化業態、文化消費模式,壯大數字音樂、網絡文化、數字文化裝備、線上演播、數字藝術展示等產業,推動形成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數字文化產業集群。
11.推動旅游業轉型升級。支持浙江創建全域旅游示范省,推進“處處能旅游、時時可旅游、行行加旅游、人人享旅游”美麗大花園建設。支持創新旅游產品體系,提升度假休閑、鄉村旅游、海洋旅游、紅色旅游、康養旅游、研學旅游等服務品質,充分發揮旅游業的綜合帶動作用。推動完善科技旅游、工業旅游、郵輪旅游、低空旅游、自駕車旅居車旅游等新業態政策體系。支持打造海洋旅游、山地旅游重要目的地。舉辦國際海島旅游大會。鼓勵浙江探索建設世界級旅游景區和度假區、國家級旅游休閑城市和街區。推動發展智慧旅游,深化“互聯網+旅游”,支持云旅游、云直播等新業態發展,推出一批標志性數字化新應用場景。
12.深化文化和旅游融合發展。完善文化和旅游融合體制機制,支持浙江實施文化資源轉化利用計劃,深入推進大運河國家文化公園建設,打造浙東唐詩之路、錢塘江詩路、大運河詩路、甌江山水詩路四條詩路文化旅游帶。實施文化和旅游IP培育工程。探索文化場館景區化建設,建立旅游場所文化評價制度。推進國家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區建設。促進創意設計與實體經濟、現代生產生活、消費需求對接。推進“創意下鄉”“創意進景區”工作,推動文化創意產品和旅游商品提質升級。探索完善“詩畫浙江·百縣千碗”美食推廣模式。鼓勵數字文化與社交電商、網絡直播、短視頻等在線新經濟融合發展。完善投融資體系,指導寧波國家文化與金融合作示范區提質增效,打造投融資數字服務平臺,促進投資機構、金融機構與文化和旅游企業有機對接。
(五)賦能鄉村振興,促進城鄉一體發展
13.推動旅游富民增收。探索旅游促進農民增收政策框架和監測辦法,創新農耕文化植入鄉村旅游的方式方法,支持實施促進居民收入十年倍增計劃,大力推進鄉村旅游提質升級。指導實施鄉村旅游精品工程,加強鄉村旅游專業運營團隊培育,推動建設全國鄉村旅游重點村鎮、培育全國鄉村旅游集聚區,提升鄉村旅游產品質量,促進低收入人群就業增收。推進鄉村文化和旅游創客創業創新試點,引導和促進農村居民和回鄉人員參與鄉村旅游經營。開展民宿(農家樂)助力鄉村振興改革試點,推動形成民宿升級迭代新標準和發展經驗。支持浙江完善并推廣“旅游公司+村集體+村民”整村運營模式,推動實現萬戶農家旅游致富。成立鄉村文化和旅游高質量發展監測研究中心。在湖州舉辦世界鄉村旅游大會。
14.傳承好鄉村文脈。加大鄉村文物建筑保護利用力度,推進國保省保集中成片傳統村落保護利用示范,推廣“拯救老屋”松陽模式。開展“類博物館培育”試點,指導打造一批覆蓋面廣、特色鮮明、示范性強、服務基層的鄉村博物館(展示館)。推動博物館文化扶貧。開展非遺助力鄉村振興,支持設立非遺就業工坊、建設一批非物質文化遺產特色村鎮。實施藝術振興鄉村計劃,指導建立駐村文化策劃師制度。實施文化產業賦能鄉村振興試點,培育一批鄉村特色文化產業項目和品牌。
(六)深化協同協作,推進區域協調發展
15.深化山海協作。加大對浙江山區26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支持力度,支持其大力發展縣域和鄉村特色文化產業,推動旅游業成為實現跨越式發展的主導產業,加快縮小區域差距。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挖掘海域和山區的潛在優勢,指導探索生態旅游、低碳旅游發展模式,開展旅游化的生態產品價值轉化機制試點。支持探索海上“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旅游轉化路徑。
16.推進區域一體化發展。建立文化和旅游領域長三角一體化工作推進機制,推動合作平臺建設,完善一體化發展體制機制。指導建立高能級旅游產品跨省域合作機制,推進浙皖閩贛國家生態旅游協作區建設,強化區域間旅游資源整合、旅游產品開發合作。支持打造杭黃世界級自然生態和文化旅游廊道、環太湖世界級旅游度假區、江南水鄉古鎮文化旅游生態圈等。
17.構建全方位多層次對口工作機制。支持浙江發揮優勢,以交流合作、文化走親、文藝創作、客源輸送、宣傳推介、人才培養、產業提升為主要內容,與新疆、西藏、青海、四川、吉林、重慶等地建立更緊密對口工作機制,推廣復制促進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的經驗模式。實施“文化潤疆、旅游興疆”等對口支援工程。
(七)提升城鄉居民文化和旅游參與度,共建共享品質生活
18.擴大文化參與人群。指導浙江進一步健全公共文化服務群眾需求征集反饋機制。推動公共文化場所錯時延時開放,建立健全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未成年人、老年人、現役軍人、殘疾人和低收入群體參觀文物建筑及遺址類博物館實施門票減免。高質量實施全民藝術普及活動,加強對中小學生、老年人、外來務工群體的音樂、舞蹈、美術等培訓。指導推進鄉村文藝團隊(合唱團、民樂團、藝術團、文學社、攝影社、書畫社)建設,開展鄉村文化能人培育。支持探索推行文化保障卡制度,以特殊群體為重點,省市縣政府聯動,社會力量參與,讓特殊群體免費或低價享受文化服務。
19.提升城鄉居民旅游參與便利度。指導構建有效便捷的旅游公共服務體系,總結推廣杭州旅游咨詢服務中心、旅游集散中心建設運營模式,探索構建集散客自助旅游、客房預訂、票務服務等多種功能于一體的“旅游超市”,進一步優化提升旅游公共服務水平。完善景區、文博場館“預約服務”制度。健全無障礙旅游公共服務標準,保障特殊群體旅游權益。指導加強農村居民出游需求保障,引導旅行社等旅游服務機構積極開拓農村旅游市場,依托鄉村旅游點、鄉鎮文化站、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文化禮堂等開展旅游產品宣傳推廣,針對中老年農村居民等重點群體推出優質旅游產品和旅游服務,持續提升群眾獲得感。探索建立重點面向特殊群體發送旅游消費券制度,保障特殊群體旅游權益。
20.引導擴大文化和旅游消費。支持浙江健全擴大文化和旅游消費的體制機制,完善消費政策配套,規范發展新業態,鼓勵新場景應用。推動符合條件的城市建設國家文化和旅游消費示范城市、國家級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指導創新開發假日旅游產品,完善假日旅游交通綜合治理機制,建立假日旅游移動式廁所儲備制度。支持浙江探索“假期銀行”制度,在完善和落實帶薪休假制度方面發揮引領示范作用。
(八)加強對外文化交流和旅游推廣,打造共同富裕展示窗口
21.完善交流傳播合作機制。充分利用浙江僑文化等優勢資源,加強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文化交流合作,舉辦“絲綢之路周”系列活動,打造“絲綢之路”文化研究平臺,推動建設國際人文交流基地。共建保加利亞索非亞中國文化中心。支持浙江參與“歡樂春節”等品牌項目,參與中國援外文物保護工程和聯合考古項目,打造文物外展精品,充分發揮“東亞文化之都”作用。舉辦“亞洲之光”國際藝術節,打造高質量高水平的國際藝術交流合作平臺。
22.培育文化產業國際合作競爭新優勢。支持浙江實施海外文化市場拓展計劃,推動“一帶一路”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國際合作重點項目落地實施,創建國家對外文化貿易基地,指導推進義烏中國浙江藝術貿易國際合作區等文化貿易集聚發展平臺建設,支持文化企業參加境內外重要國際性文化展會,為有實力的民營互聯網企業、電商平臺等拓展海外市場提供便利。推動文化貿易數字化轉型,支持動漫游戲、網絡音樂等貿易新業態加快發展。
23.提升旅游推廣水平。指導實施“詩畫浙江”品牌全球推廣計劃,推動世界旅游聯盟總部落戶杭州并發揮好平臺作用。以2022年亞運會等為契機,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前提下大力發展入境旅游,豐富入境旅游產品供給。推動開展出入境旅游便利化改革試點。
(九)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創新,強化共同富裕制度保障
24.推進數字化改革。推動浙江省與文化和旅游部政務服務數據共享,實現服務事項“一網通辦”。支持浙江構建“1+4+N”數字化改革總框架,推進智慧文旅大腦建設,構建數字政務服務體系、數字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數字文化和旅游產業發展體系、數字文化和旅游治理體系,持續推出N個應用場景,提升文化和旅游領域整體智治水平。全面開展文物數字化保護,推動浙江率先示范文物資源在保護利用中實現保值增值。
25.深化“放管服”改革。賦予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現行自由貿易試驗區中有關文化和旅游方面的試點政策。支持浙江開展導游執業制度改革、旅行社保證金改革試點,在健全民宿管理體制、運行機制及政策體系方面先行先試。指導深化“最多跑一地”改革,推動建立旅游新業態多部門聯合監管工作機制。
26.探索完善現代化治理。推進文化和旅游法治建設,共建研究基地,推動出臺系列地方性法規。指導構建文化和旅游市場信用體系、標準化體系,推行“互聯網+信用監管”模式。健全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監管績效考評制度,加強對鄉鎮(街道)基層一支隊伍管執法試點工作的指導。支持浙江深化文化和旅游統計改革,利用大數據技術提高文化和旅游統計服務能力,建立健全文化和旅游及相關產業核算體系,建立晾曬制度,開展文化和旅游富民貢獻率指標監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加強統籌謀劃和組織協調,細化工作舉措,明確責任分工,及時研究解決遇到的問題,推動各項任務落地落實。文化和旅游部政策法規司和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廳作為聯絡單位,具體負責日常溝通協調等工作。
(二)強化政策保障。堅持部省共建,以省為主,浙江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先行先試、推動改革、破解難題,力爭形成一批文化和旅游高質量發展推動共同富裕的標志性成果。文化和旅游部有針對性地加強政策保障和業務指導,優先將相關改革試點任務賦予浙江。
(三)夯實人才基礎。進一步夯實共建中國美術學院、浙江音樂學院、浙江旅游職業學院工作基礎,積極推動省部共建浙江藝術職業學院。支持浙江加強人才培養培訓,開展文化和旅游領軍人才研修、文化和旅游基層服務隊伍輪訓、萬名鄉村一線文化和旅游從業者技能提升大培訓。指導實施人才培養“新松計劃”(藝術)、“新鼎計劃”(文博)、中國非遺傳承人研修培訓計劃等,完善人才培養、使用、評價機制,努力造就一批領軍人才和中青年骨干人才。支持浙江建立完善文化和旅游領域專家庫。
(四)抓好示范推廣。及時總結文化和旅游促進共同富裕示范區建設的好經驗好做法,歸納提煉體制機制創新成果,建立常態化示范推廣機制,及時推廣復制。適時通過專題現場會、最佳實踐案例發布、專題研討班、高端論壇等形式,實現對全國其他地區的示范帶動作用。加強對先進典型和經驗的宣傳,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文化和旅游工作重要論述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支持浙江創造性貫徹“八八戰略”,以打造新時代文化高地為引領,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緊扣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推進文化鑄魂、發揮文化賦能作用,推進旅游為民、發揮旅游帶動作用,推進融合發展、促進提質增效,探索形成文化和旅游高質量發展的有效路徑、促進共同富裕的體制機制,讓人民群眾共享文化和旅游發展成果,在高質量發展中促進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切實提升獲得感、幸福感,為全國文化和旅游實現高質量發展、促進共同富裕提供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二)行動目標
到2025年,支持浙江省基本建成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傳承中華優秀文化、體現時代精神、具有江南特色的文化強省。社會文明程度達到新高度,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深入人心,人文精神凝聚力顯著增強,共同富裕內生動力有效激發。城鄉一體的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全面覆蓋,文化產業和旅游業發展成為浙江省主導產業,城鄉居民文化和旅游活動參與度明顯提高,文化和旅游權益得到有效保障,文化和旅游安民富民樂民作用發揮走在全國前列。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和旅游業高質量發展的體制機制更加完善,治理效能顯著提升。文化和旅游成為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的牽引性載體,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模式,在全國發揮引領示范作用。
二、重點任務
(一)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推動共同富裕理念入腦入心
1.以黨的創新理論指引共同富裕。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刻把握實現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是人民群眾的共同期盼,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特征,是我們黨矢志不渝的奮斗目標。大力弘揚“紅船精神”,支持浙江打造中國共產黨誕生地和初心始發地紅色地標。加強革命遺址、革命文物、革命檔案保護研究,以閩浙贛和浙東革命文物保護利用片區為引領,推進革命文物的整體規劃、連片保護、統籌展示、教育宣傳,賡續紅色根脈。加強黨史、新中國史、改革開放史、社會主義發展史教育,在踐行初心使命中樹牢共同富裕的價值理念。
2.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共同富裕。支持浙江把培育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作為促進共同富裕的基礎工程,強化教育引導、文化熏陶、宣傳展示、制度保障,夯實共同富裕的思想道德基礎。加強文物保護利用,健全不可移動文物保護機制,推進相關大遺址和世界文化遺產保護展示,支持海寧海塘·潮文化景觀、江南水鄉古鎮申報世界文化遺產,建設國家水下文化遺產保護寧波基地,創建國家文物保護利用示范區,推進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強化文物科技創新,守牢文物安全底線。支持浙江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系統性保護,推動符合條件的項目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開展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存續狀況評估、“非遺在社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群體、非物質文化遺產知識產權保護、傳統工藝高質量發展等試點工作,建設高水平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示范基地、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教育實踐基地、非物質文化遺產特色景區等。深入實施文化基因解碼工程,加強對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蘊含的價值理念和道德規范的挖掘闡釋,大力弘揚新時代浙江精神。指導開展“以文化人”行動,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文藝作品創作、文化產品和旅游產品供給全過程。
3.推動共同富裕理念融入日常生活。支持浙江健全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務體系,廣泛開展志愿服務關愛行動。引導公共文化等機構,以“培育慈善文化”“弘揚誠信文化”等為主題,開展形式多樣的群眾文化活動,營造人與人之間互相尊重、互相關心、互相幫助、和睦友好的社會風尚。
(二)推進文藝精品創作演出演播,厚植共同富裕文化氛圍
4.加強共同富裕主題作品創作生產。聚焦現實題材,圍繞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帶領全國人民實干奮斗、勤勞致富的生動實踐,依托國家重大題材創作引導工程、國家主題性美術創作項目等,發揮國家藝術基金引導作用,合理聚集和配置資源,推出一批精品力作。
5.推動主題文藝作品深入基層。支持浙江以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深入開展共同富裕文藝作品進校園、進社區、進企業、進農村文化禮堂活動。辦好中國越劇藝術節等重大藝術活動。以演出為中心環節深化國有文藝院團改革,開展民營文藝表演團體改革發展試點,加強演出院線建設,支持創建一批國內一流的高水平文藝院團,提升服務基層、服務群眾的能力水平。
6.提高文藝創作生產質量效益。指導實施新時代文藝精品創優工程,加強藝術創作的組織規劃引導,建立重大文藝創作項目“揭榜掛帥”機制,完善全周期服務機制,加強對劇本、編導、作曲等原創性基礎環節和優秀創作人才的資助,深入探索部省聯動、省地合作模式,持續提升創作生產水平。
(三)推動公共文化服務提檔升級,促進精神生活共同富裕
7.提升城鄉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水平。支持浙江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高質量發展試點,成立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研究中心,開展公共文化服務高質量發展指標體系研究,制定高質量建設公共文化服務現代化先行省的實施意見,實施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升級版。推動加大新時代新型城鎮化、美麗鄉村建設中公共文化設施配套建設力度。指導規劃建設之江藝術長廊,建成一批文化地標。探索優化城鄉文化資源配置、推進城鄉公共文化服務體系一體建設的有效機制,高標準實現“市有‘五館一院一廳’、縣有‘四館一院’、區有‘三館’、鄉鎮(街道)有綜合文化站、村有文化禮堂、社區有文化家園”??h級圖書館鄉鎮分館、縣級文化館鄉鎮分館覆蓋率100%,“15分鐘品質文化生活圈”覆蓋率100%。支持推進未來社區公共文化空間建設,開展未來鄉村文化建設試點。
8.加大公共文化惠民力度。推動實施百城萬村文化惠民工程,創新“文化走親”等活動品牌。增強對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農民工等特殊群體文化供給的精準性,通過與社會力量合作、公益眾籌等方式,提供個性化、差異化、特色化服務。適應老齡化社會發展趨勢,引導公共文化機構提供更多適老化智能產品、網絡視聽和數字藝術培訓服務,切實解決老年人運用智能技術困難。加強面向殘疾人的公共文化服務。
9.創新公共文化服務供給機制。深化公共文化機構法人治理結構、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等改革。推動公共文化設施拓展服務內容、創新服務形式,打造“嵌入式”新型公共文化空間。在未來社區(鄉村)建設中有機引入“城市書房”“文化驛站”等新業態。鼓勵機關、學校和企事業單位建設公共文化場所。支持浙江建設城鄉共享的“智慧文化云”。拓展社會力量興辦公共文化服務有效途徑,推廣“文化管家”等社會化運營管理模式,支持人員配備不足的縣級和鄉鎮(街道)、村(社區)文化場館引入專業團隊管理,探索引入社會力量管理公共文化機構運行機制。支持“曉風書屋”等社會化公共文化空間建設。
(四)提高文化產業和旅游業發展質量效益,助力共同富裕創新發展
10.促進文化產業創新發展。支持浙江優化文化產業結構,大力發展數字文化產業,拓展群眾參與文化創新創業的空間。支持浙江實施文化標識建設工程,統籌聯通文化和旅游資源普查、文化遺產保護、藝術創作表演、文化旅游場景和線路開發、文創產品研發、市場營銷、惠民服務、對外宣傳交流等各環節,形成工作鏈條,打造一批具有高辨識度的浙江文化“金名片”。推動上網服務、歌舞娛樂、游藝娛樂等行業全面轉型升級,支持鞏固發展旅游演藝、創意設計、文化會展、文化裝備制造等優勢文化產業。高質量辦好中國義烏文化和旅游產品交易博覽會、中國國際網絡文化博覽會等重點展會。推動創建一批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基地)、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國家旅游科技示范園區、文化和旅游部重點實驗室和技術創新中心。協同推進之江文化產業帶建設,指導打造數字文化產業示范區,加快發展新型文化企業、文化業態、文化消費模式,壯大數字音樂、網絡文化、數字文化裝備、線上演播、數字藝術展示等產業,推動形成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數字文化產業集群。
11.推動旅游業轉型升級。支持浙江創建全域旅游示范省,推進“處處能旅游、時時可旅游、行行加旅游、人人享旅游”美麗大花園建設。支持創新旅游產品體系,提升度假休閑、鄉村旅游、海洋旅游、紅色旅游、康養旅游、研學旅游等服務品質,充分發揮旅游業的綜合帶動作用。推動完善科技旅游、工業旅游、郵輪旅游、低空旅游、自駕車旅居車旅游等新業態政策體系。支持打造海洋旅游、山地旅游重要目的地。舉辦國際海島旅游大會。鼓勵浙江探索建設世界級旅游景區和度假區、國家級旅游休閑城市和街區。推動發展智慧旅游,深化“互聯網+旅游”,支持云旅游、云直播等新業態發展,推出一批標志性數字化新應用場景。
12.深化文化和旅游融合發展。完善文化和旅游融合體制機制,支持浙江實施文化資源轉化利用計劃,深入推進大運河國家文化公園建設,打造浙東唐詩之路、錢塘江詩路、大運河詩路、甌江山水詩路四條詩路文化旅游帶。實施文化和旅游IP培育工程。探索文化場館景區化建設,建立旅游場所文化評價制度。推進國家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區建設。促進創意設計與實體經濟、現代生產生活、消費需求對接。推進“創意下鄉”“創意進景區”工作,推動文化創意產品和旅游商品提質升級。探索完善“詩畫浙江·百縣千碗”美食推廣模式。鼓勵數字文化與社交電商、網絡直播、短視頻等在線新經濟融合發展。完善投融資體系,指導寧波國家文化與金融合作示范區提質增效,打造投融資數字服務平臺,促進投資機構、金融機構與文化和旅游企業有機對接。
(五)賦能鄉村振興,促進城鄉一體發展
13.推動旅游富民增收。探索旅游促進農民增收政策框架和監測辦法,創新農耕文化植入鄉村旅游的方式方法,支持實施促進居民收入十年倍增計劃,大力推進鄉村旅游提質升級。指導實施鄉村旅游精品工程,加強鄉村旅游專業運營團隊培育,推動建設全國鄉村旅游重點村鎮、培育全國鄉村旅游集聚區,提升鄉村旅游產品質量,促進低收入人群就業增收。推進鄉村文化和旅游創客創業創新試點,引導和促進農村居民和回鄉人員參與鄉村旅游經營。開展民宿(農家樂)助力鄉村振興改革試點,推動形成民宿升級迭代新標準和發展經驗。支持浙江完善并推廣“旅游公司+村集體+村民”整村運營模式,推動實現萬戶農家旅游致富。成立鄉村文化和旅游高質量發展監測研究中心。在湖州舉辦世界鄉村旅游大會。
14.傳承好鄉村文脈。加大鄉村文物建筑保護利用力度,推進國保省保集中成片傳統村落保護利用示范,推廣“拯救老屋”松陽模式。開展“類博物館培育”試點,指導打造一批覆蓋面廣、特色鮮明、示范性強、服務基層的鄉村博物館(展示館)。推動博物館文化扶貧。開展非遺助力鄉村振興,支持設立非遺就業工坊、建設一批非物質文化遺產特色村鎮。實施藝術振興鄉村計劃,指導建立駐村文化策劃師制度。實施文化產業賦能鄉村振興試點,培育一批鄉村特色文化產業項目和品牌。
(六)深化協同協作,推進區域協調發展
15.深化山海協作。加大對浙江山區26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支持力度,支持其大力發展縣域和鄉村特色文化產業,推動旅游業成為實現跨越式發展的主導產業,加快縮小區域差距。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挖掘海域和山區的潛在優勢,指導探索生態旅游、低碳旅游發展模式,開展旅游化的生態產品價值轉化機制試點。支持探索海上“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旅游轉化路徑。
16.推進區域一體化發展。建立文化和旅游領域長三角一體化工作推進機制,推動合作平臺建設,完善一體化發展體制機制。指導建立高能級旅游產品跨省域合作機制,推進浙皖閩贛國家生態旅游協作區建設,強化區域間旅游資源整合、旅游產品開發合作。支持打造杭黃世界級自然生態和文化旅游廊道、環太湖世界級旅游度假區、江南水鄉古鎮文化旅游生態圈等。
17.構建全方位多層次對口工作機制。支持浙江發揮優勢,以交流合作、文化走親、文藝創作、客源輸送、宣傳推介、人才培養、產業提升為主要內容,與新疆、西藏、青海、四川、吉林、重慶等地建立更緊密對口工作機制,推廣復制促進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的經驗模式。實施“文化潤疆、旅游興疆”等對口支援工程。
(七)提升城鄉居民文化和旅游參與度,共建共享品質生活
18.擴大文化參與人群。指導浙江進一步健全公共文化服務群眾需求征集反饋機制。推動公共文化場所錯時延時開放,建立健全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未成年人、老年人、現役軍人、殘疾人和低收入群體參觀文物建筑及遺址類博物館實施門票減免。高質量實施全民藝術普及活動,加強對中小學生、老年人、外來務工群體的音樂、舞蹈、美術等培訓。指導推進鄉村文藝團隊(合唱團、民樂團、藝術團、文學社、攝影社、書畫社)建設,開展鄉村文化能人培育。支持探索推行文化保障卡制度,以特殊群體為重點,省市縣政府聯動,社會力量參與,讓特殊群體免費或低價享受文化服務。
19.提升城鄉居民旅游參與便利度。指導構建有效便捷的旅游公共服務體系,總結推廣杭州旅游咨詢服務中心、旅游集散中心建設運營模式,探索構建集散客自助旅游、客房預訂、票務服務等多種功能于一體的“旅游超市”,進一步優化提升旅游公共服務水平。完善景區、文博場館“預約服務”制度。健全無障礙旅游公共服務標準,保障特殊群體旅游權益。指導加強農村居民出游需求保障,引導旅行社等旅游服務機構積極開拓農村旅游市場,依托鄉村旅游點、鄉鎮文化站、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文化禮堂等開展旅游產品宣傳推廣,針對中老年農村居民等重點群體推出優質旅游產品和旅游服務,持續提升群眾獲得感。探索建立重點面向特殊群體發送旅游消費券制度,保障特殊群體旅游權益。
20.引導擴大文化和旅游消費。支持浙江健全擴大文化和旅游消費的體制機制,完善消費政策配套,規范發展新業態,鼓勵新場景應用。推動符合條件的城市建設國家文化和旅游消費示范城市、國家級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指導創新開發假日旅游產品,完善假日旅游交通綜合治理機制,建立假日旅游移動式廁所儲備制度。支持浙江探索“假期銀行”制度,在完善和落實帶薪休假制度方面發揮引領示范作用。
(八)加強對外文化交流和旅游推廣,打造共同富裕展示窗口
21.完善交流傳播合作機制。充分利用浙江僑文化等優勢資源,加強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文化交流合作,舉辦“絲綢之路周”系列活動,打造“絲綢之路”文化研究平臺,推動建設國際人文交流基地。共建保加利亞索非亞中國文化中心。支持浙江參與“歡樂春節”等品牌項目,參與中國援外文物保護工程和聯合考古項目,打造文物外展精品,充分發揮“東亞文化之都”作用。舉辦“亞洲之光”國際藝術節,打造高質量高水平的國際藝術交流合作平臺。
22.培育文化產業國際合作競爭新優勢。支持浙江實施海外文化市場拓展計劃,推動“一帶一路”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國際合作重點項目落地實施,創建國家對外文化貿易基地,指導推進義烏中國浙江藝術貿易國際合作區等文化貿易集聚發展平臺建設,支持文化企業參加境內外重要國際性文化展會,為有實力的民營互聯網企業、電商平臺等拓展海外市場提供便利。推動文化貿易數字化轉型,支持動漫游戲、網絡音樂等貿易新業態加快發展。
23.提升旅游推廣水平。指導實施“詩畫浙江”品牌全球推廣計劃,推動世界旅游聯盟總部落戶杭州并發揮好平臺作用。以2022年亞運會等為契機,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前提下大力發展入境旅游,豐富入境旅游產品供給。推動開展出入境旅游便利化改革試點。
(九)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創新,強化共同富裕制度保障
24.推進數字化改革。推動浙江省與文化和旅游部政務服務數據共享,實現服務事項“一網通辦”。支持浙江構建“1+4+N”數字化改革總框架,推進智慧文旅大腦建設,構建數字政務服務體系、數字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數字文化和旅游產業發展體系、數字文化和旅游治理體系,持續推出N個應用場景,提升文化和旅游領域整體智治水平。全面開展文物數字化保護,推動浙江率先示范文物資源在保護利用中實現保值增值。
25.深化“放管服”改革。賦予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現行自由貿易試驗區中有關文化和旅游方面的試點政策。支持浙江開展導游執業制度改革、旅行社保證金改革試點,在健全民宿管理體制、運行機制及政策體系方面先行先試。指導深化“最多跑一地”改革,推動建立旅游新業態多部門聯合監管工作機制。
26.探索完善現代化治理。推進文化和旅游法治建設,共建研究基地,推動出臺系列地方性法規。指導構建文化和旅游市場信用體系、標準化體系,推行“互聯網+信用監管”模式。健全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監管績效考評制度,加強對鄉鎮(街道)基層一支隊伍管執法試點工作的指導。支持浙江深化文化和旅游統計改革,利用大數據技術提高文化和旅游統計服務能力,建立健全文化和旅游及相關產業核算體系,建立晾曬制度,開展文化和旅游富民貢獻率指標監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加強統籌謀劃和組織協調,細化工作舉措,明確責任分工,及時研究解決遇到的問題,推動各項任務落地落實。文化和旅游部政策法規司和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廳作為聯絡單位,具體負責日常溝通協調等工作。
(二)強化政策保障。堅持部省共建,以省為主,浙江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先行先試、推動改革、破解難題,力爭形成一批文化和旅游高質量發展推動共同富裕的標志性成果。文化和旅游部有針對性地加強政策保障和業務指導,優先將相關改革試點任務賦予浙江。
(三)夯實人才基礎。進一步夯實共建中國美術學院、浙江音樂學院、浙江旅游職業學院工作基礎,積極推動省部共建浙江藝術職業學院。支持浙江加強人才培養培訓,開展文化和旅游領軍人才研修、文化和旅游基層服務隊伍輪訓、萬名鄉村一線文化和旅游從業者技能提升大培訓。指導實施人才培養“新松計劃”(藝術)、“新鼎計劃”(文博)、中國非遺傳承人研修培訓計劃等,完善人才培養、使用、評價機制,努力造就一批領軍人才和中青年骨干人才。支持浙江建立完善文化和旅游領域專家庫。
(四)抓好示范推廣。及時總結文化和旅游促進共同富裕示范區建設的好經驗好做法,歸納提煉體制機制創新成果,建立常態化示范推廣機制,及時推廣復制。適時通過專題現場會、最佳實踐案例發布、專題研討班、高端論壇等形式,實現對全國其他地區的示范帶動作用。加強對先進典型和經驗的宣傳,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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