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服務特色小鎮的工作過程中,深感土地保障是特色小鎮建設的關鍵要素之一。為此,建議:
一、 加強規劃引領。很多特色小鎮在推進過程中,忽視了土地利用規劃的引導和管控作用,建設用地規模偏大,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銜接不緊密,導致項目落地難甚至出現違法違規用地現象。因而,特色小鎮發展規劃要納入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強化“多規合一”,科學劃定特色小鎮發展邊界,控制建設規模,優化空間布局,合理安排生產、生活、生態空間。
二、 統籌增存用地。在特色小鎮建設推進過程中,有些地方過分依賴新增建設用地,頻頻要規劃空間、要土地指標,與此同時,當地農村還有大量零散、粗放用地,導致一邊無地可用,一邊建設用地效率低下。建議在國家逐年減少新增建設用地規劃大背景下,更多需要城鄉用地的統籌與存量閑置用地的盤活利用,用足用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在一定范圍內實施建設用地布局調整,通過盤活農村存量用地和城鎮原有建設存量用地,解決特色小鎮空間不足、計劃不夠、項目落地難問題。對盤活存量用地成效突出的,給予土地政策利用計劃指標獎勵。
三、 降低用地成本。在特色小鎮建設推進過程中,培育新產業新業態需要用足用好用活土地政策,降低用地成本,支持企業發展。建議在國家部委層面進一步深化和完善現有政策,加強研究運用,提升土地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