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擬制定旅游法 有望依法整頓旅游市場秩序
中新社北京8月27日電 (記者 余湛奕)中國旅游法草案27日提交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草案對社會上反映最為強烈的旅游市場秩序混亂和旅游者維權困難等問題,從四個方面進行了必要規范。這意味著,今后中國整頓旅游市場秩序有望實現有法可依。
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尹中卿就草案內容向會議作說明時表示,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旅游業從小到大、由弱變強,實現了歷史性跨越發展。
截至2011年底,中國各類旅游景區景點達到兩萬多處,國內旅游人數超過26億人(次),接待入境旅游超過1.35億人(次),公民出境旅游超過7000萬人(次),國內旅游市場規模居全球第一位,接待入境旅游人數和公民出境旅游消費均居全球第三位。
尹中卿表示,旅游業的跨越發展,極大地拉動了中國經濟增長,推動了經濟結構調整,增加了勞動就業,擴大了消費需求,帶動了旅游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促進了區域城鄉協調和社會事業發展,豐富了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增進了中國人民與世界各國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誼。
制定旅游法是規范旅游市場、促進旅游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迫切需要。尹中卿說,目前中國旅游市場不正當競爭問題比較嚴重,特別是愈演愈烈的“零負團費”經營模式,嚴重損害旅游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迫切需要制定旅游法明確一些基本民事規范和旅游合同特殊規定,建立和改進旅游與相關行業管理的協調機制,為實現旅游業持續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
關于旅游法草案對社會上反映最為強烈的旅游市場秩序混亂和旅游者維權困難等問題,尹中卿指出,草案從四個方面就此問題進行了必要規范:
第一,針對“零負團費”,規定旅行社不得以低于成本的價格招徠、組織、接待旅游者。
第二,針對強迫購物和另行付費,規定旅行社組織、接待團隊旅游不得指定購物場所,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購物,不得安排任何形式的另行付費旅游項目。
第三,針對旅游產品和服務質量不高,規定旅行社組織旅游活動應當向合格的供應商訂購產品和服務,包價旅游合同內容應當明確交通、住宿、餐飲等旅游服務的安排種標準。
第四,針對旅游者維權困難,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指定或者設立統一的旅游投訴受理機構,要求受理機構及時處理或者移交相關部門處理,并告知投訴者;根據旅游糾紛中旅游者多為異地訴訟的特點,設置了特殊地域管轄制度。
此外,草案還強化了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的監管職責,加大了旅行社和導游、領隊等旅游從業人員的法律責任。
本文關鍵字: 查看更多
- 關注綠維文旅
微信號:lwcj2005
公眾號:綠維文旅 - 創意經典·落地運營
文旅康養·特色小鎮·鄉村振興開發運營服務商
好創意、可落地一流規劃在綠維
新鮮資訊、原創觀點、專題研究、實戰案例,每天精選分享
相關閱讀
- ·低空旅游政策再松綁2019-09-16
- ·兩部門印發《進一步促進體育消費行動計劃》2019-04-20
- ·1.5萬億!國家促進體育消費,重點扶持體旅融合2019-04-20
- ·體育總局:推動運動休閑特色小鎮建設2019-04-20
- ·水陸空產業規劃相繼出臺,助跑體育旅游2019-04-20
- ·國字號政策助推萬億級“體育旅游”市場2019-04-20
- ·體育總局:96個體育小鎮遴選10個示范工程2019-04-20
- ·體育小鎮政策研究解讀2019-04-20
- ·“旅游誠信經營(服務)案例”評選活動結果公告2013-12-27
-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條例2013-12-04
旅游運營回答
- 特色小鎮的發展架構有哪些?
- 1、以特色產業為引擎的泛產業聚集結構特色小鎮主要聚焦自身優勢的特色產業;[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