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學城市規劃的,想請教專家一個問題,如何進行旅游城市經營?
獲評全國優秀旅游城市,可以說已經跨入了旅游城市的門檻。但實際上,旅游產業形成一定規模,成為全國性觀光旅游目的地或區域休閑會展旅游目的地,才能夠稱為真正意義上的旅游城市。或者說,以旅游為主導產業的城市,是旅游城市。第一類是因旅游而形成和發展起來的城市,比如桂林、張家界、麗江、三亞等,第二類是旅游產業發達,但其他產業也很不錯的綜合性城市,比如青島、大連、杭州、昆明等。
旅游城市應該進行旅游產業導向的城市經營,應該把旅游產業與城市發展結合起來規劃和運作。第一,在滿足本地居民生活和經濟產業的同時,必須發展旅游交通、集散、接待服務、游憩、旅游購物、夜間娛樂等旅游目的地綜合配套功能。第二,旅游城市的風貌,應該追求獨特性藝術景觀風貌,比如形成民俗、民族特色,形成本地化的、情趣化的、游樂化的、特色化的景觀環境。第三,旅游城市的旅游產業經營,應該追求城市旅游本身吸引力的建設,發展綜合性旅游產業構架。
政府旅游城市經營,應該運用多種手段,通過規劃、投資、扶持社會投資,引導旅游城市向旅游目的地集散中心發展,使區域旅游獲得最大支持的同時,城市旅游形成綜合吸引能力,逐步由觀光旅游目的地向休閑度假會展康體旅游目的地全面過渡,成為具備抗風險能力的旅游經濟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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