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發展到今天,與傳統的觀光模式之間的差異越來越大。旅游產業更多與城市建設、文化創意產業、社會主義新農村及其他泛旅游產業等結合起來,超越傳統模式,成為旅游創新發展的主流方向。藝術集聚區,從泛旅游角度看,就是一種新型的旅游產品,因為他對游客構成了吸引力。這種旅游吸引力不在于景觀,而在于他所承載的城市記憶與現代時尚文化、藝術氣息碰撞出來的不和諧因素,游客去感受的是一種文化體驗和藝術氛圍。因此,藝術集聚區具有很好的旅游吸引力。
我國最早一批的藝術集聚區,比如北京的“圓明園畫家村”、“798”、“宋莊”等,大多是民間自發形成的,是藝術家們的自由聚集。但是隨著投資商與政府的干涉,在利益及政績的驅使下,也出現了一些盲目投資的現象,導致產品數量激增、產品類型同質化、產業布局隨意化,甚至被質疑有“圈地”的嫌疑。另一方面,人氣及商業價值的提升,導致了房租的上漲、商業活動及文化旅游的增多,原來吸引藝術家積聚的較低的成本、適合創作的藝術氛圍受到了挑戰,一些不能維持的畫家只能搬離,這反過來又影響了整個園區的經營。
因此,藝術聚集區需要找出融合之道,借助外界之勢,促進自身發展,才是首要需要解決的問題。
1、考慮自身條件,形成鮮明主題
綜合來說,藝術集聚區有如下特征:(1)所處的城市有較強的文化氛圍及文化消費能力,一般經濟較發達;(2)一般位于城市邊緣,但交通還比較發達;(3)一般在是空曠的無用之地或是廢棄的工業廠房上發展起來的;(4)有一批游離于體制之外的相對前衛的藝術家。其中,創意是其發展的根本要素,缺乏創意或是創意人才的積聚,都實現不了可持續發展。
2、合理規劃,與旅游融合發展
藝術家創作是需要一個氛圍的,大量游客的造訪,會對此構成威脅,久而久之,會使藝術集聚區失去吸引力。但反過來看,如果沒有這種人氣的積聚,這里的藝術家也是走不出去的。綠維認為,旅游與藝術的發展并不是矛盾的,如果規劃合理、管理得當,是可以實現協調融合發展的,這需要政府與開發商的雙重努力。
3、政府可參與,但不要干預
藝術具有較高的市場風險性,受經濟波動的影響較大,而大多數藝術家缺乏資金、信息、管理經驗和業務渠道,獨立生存能力不強,這些特點決定了藝術集聚區的發展離不開公共服務平臺的支撐。但無論是何種機制下形成的藝術集聚區,政府要明確自己的職能,都不能以獨立的身份參與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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