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森林公園菊花展已經舉辦過好幾屆了,在當地已經積累下了一定的人氣。其實對于很多像漯河森林公園一樣的公園來說,都同樣面臨著這樣的問題,就是日常的盈利能力不足,希望依托舉辦活動聚攏人氣,但效果只是暫時的。對于森林公園來說,長期都面臨著開發與保護相矛盾的問題。
就理論層面上來看,在開發森林公園時,要加強對森林資源的保護,這一點很容易達成共識;但在實際操作時,卻又很難把理論層面的共識貫穿于公園建設的始終。
森林公園的建立、審批和管理歸屬各級人民政府的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因為森林、水域、礦山等所有制性質的原因,在當前森林公園開發過程中,開發主體一般是政府及直屬企業局,在森林公園立項時,非公有制經濟體無法進入項目建議層次。
在推進到規劃設計層面時,森林公園往往選擇林業勘察設計部門編制總體規劃、可行性研究。而這些規劃設計往往一味就保護談保護,在商業模式和游憩設計上略顯不足,難以發揮森林公園的開發潛力。與此相對,另外一些規劃設計機構往往又把一般公園的設計思路放在森林環境中,只是從最大限度從經濟利益角度去做單體設計,不能充分顧及森林生態系統的脆弱性。
這種把保護功能與游憩功能割裂開來的開發機制直接后果就是很多森林公園漸趨式微,只有那些自然資源非常豐富的森林公園,才可以有真正的競爭力。
對森林公園開發來說,無論保護措施如何完備,只要是旅游開發,只要人們開始游憩活動,難免要與自然相互作用從而影響環境。我們既不能“涸澤而漁”,靠破壞環境來換取短期利益;也不能“因噎廢食”,浪費大好的資源;而是應該以可持續發展的眼光,尋求開發與保護相互促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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