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現風景名勝區的市場化去要做哪些方面的準備
如何實現風景名勝區的市場化的發展是我們在對風景名勝區進行開發時必須要考慮的一個問題,經過我們的的研究認為風景名勝區如果想要實現市場化的發展,必須做好以西這幾點工作;
1、 風景名勝區風景名勝資源的所有權,歸國家所有;風景名勝區的整體開發經營權,由地方人民政府,通過公開方式進行拍賣;拍賣所得收入,在國家與地方財政之間進行分配;國家財政收入部分,作為風景名勝保護基金,全部用于全國風景名勝資源的保護;地方財政收入中至少保證25%,用于當地風景名勝資源的保護;
2、 拍賣的程序、拍賣結果,需經國家風景名勝區主管部門審批,并由國家風景名勝區主管部門發給經營權證;
3、 風景名勝區的整體開發經營主體,必須承擔風景名勝區的保護職責,保護費用,由該整體開發經營主體承擔
4、 在以下情況發生時,地方人民政府可報請發證部門收回經營權:違反規劃進行建設、人為造成重大環境破壞、保護不力、出現重大安全隱患;
5、 國家鼓勵整體開發經營權的流動;經營權的轉讓過戶,必須通過國家風景名勝區主管部門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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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風景名勝區條例修訂的思考 》 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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