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維創景發現當今對城市標志性建筑設計的追求普遍存在一些誤區。梳理我國各個城市區域的脈絡,我們會驚嘆于社會發展變化的快速,但同時也會很快陷入一種迷惘。一些當時成為標志的建筑很快就湮沒在后來更高大、更新奇的建筑之中。一個城市、甚至一個區塊同時推出眾多標志,每個標志建筑之間毫無關聯,反而事與愿違,失去了作為城市標志的意義。
1、對標志性建筑的類型、數量缺乏控制。
傳統城市或聚落中的標志性建筑都是由那些公共性極強、能體現公眾的共同價值并與市民或村民日常生活聯系密切的建筑類型所充當。當今城市所追求的標志性建筑在類型上缺乏理性的思考。一些為少數人服務的辦公建筑、娛樂建筑、商業建筑等憑借其雄厚的經濟實力堂而皇之地成為城市乃至一個更大區域的標志性建筑,而一些適宜作為標志性建筑的類型卻得不到足夠重視,最終在建筑類型這一原則上缺乏合理的選擇。
除在建筑類型選擇上失去理性的思考外,在標志性建筑的數量上也缺乏合理的控制。標志性建筑作為城市空間的控制中心和區域的視覺中心,在城市中的數量應該是較少或極少數的?,F代城市過于熱衷于標志性建筑的建設,造成了標志性建筑的數量泛濫。本來意在加強秩序的標志性建筑反而導致了空間的混亂,形成一種無中心、無秩序、各自為政的區域空間形態。
2、對標志性建筑的位置缺乏選擇。
如果標志物的位置恰當,它能確定并加強一個核心的地位,而如果它的布局發生偏差,容易造成誤解。由此可見一個區域的標志性建筑對位置是有嚴格要求的。這一點在我國傳統標志性建筑的位置選擇上有明顯體現,可以說特殊的位置是形成標志性建筑的一個必要條件。但今日一些標志性建筑,似乎對選址并沒有太多的考究,往往是業主在取得一塊土地的使用權后,不顧地塊在城市中的位置和周邊的環境,為表現自己,突出于環境和個人或少數人意志而盲目追求所謂的標志性建筑。
3、忽略了時間和文化對建筑的作用。
一座建筑物、構筑物能否成為區域的標志,關鍵看它是否被公眾所接受和認可。而不是僅憑業主的策劃,建筑師的設計或某些人的主觀愿望就能實現。傳統城市或聚落中的標志性建筑都是經歷了千百年文化的熏陶,在建筑上形成一些相對固定的特征,才被人們所熟悉和認可。也正是具有這些特征,才歷經滄桑作為標志性建筑依然屹立在當今的城市中。一座建筑在建造之前沒有相應的文化背景作依托,在建成后也沒有經過一定時間的社會文化的作用,卻成為了一個區域的標志,這樣的建筑只不過是某個人或少數人強加的標志罷了。
4、對標志性建筑缺乏全面統籌的思考。
一棟建筑之所以成為標志性建筑,被人們接受和認可,不只是依靠與眾不同的建筑外觀和夸張離奇的建筑形象,而是多方面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在上文的分析中我們總結了傳統標志性建筑所具有的六點特征,當今城市在追求標志性建筑的過程中忽視了這些特征的共同作用,僅從某一方面出發來認識標志性建筑,最突出的一個現象就是僅從外觀形象出發追求標志性建筑,而對建筑所承擔的社會功能、所體現的文化、在區域中所處的位置、所表現的技術和藝術等等因素缺乏全面統籌的思考。此外某些項目追求標志性建筑不是從社會功能、區域景觀等總體性因素出發,而是以一些非公共性和非理性的目的為出發點,如為政治目的的政績工程、為商業目的的商業炒作項目等等。標志性建筑作為區域視覺認知中心,也不是像傳統城市或聚落中的標志性建筑那樣,都有具體的功能或功能上的說法。
5、脫離區域功能與區域形象而孤立地做建筑。
建筑物由室內功能決定了其功能屬性,構筑物更多的是區域文化、精神的體現,成為區域性的地標性的建、構筑物還擔負起了提升區域形象的作用,在一個擁有地標性建筑物的區域中再建造一座新的地標建筑,應該建立在對區域未來的功能集合和地標建筑這個功能節點的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建筑規模、造型、外觀設計應該以提升區域形象為目標,而在一個擁有巨大地標構筑物的區域內,要搭建一座新的更大尺度的構筑物,實踐證明是很不可取的。
綜合來說,當今社會所普遍追求的標志性建筑因其在類型、數量、位置、處理手法等方面的非理性,導致了區域標志性建筑的泛濫, 通過傳統與當今標志性建筑的對比分析,可以明顯看出當今標志性建筑存在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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