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維創景認為,從泛旅游角度看,藝術集聚區就是一種新型的旅游產品,因為它對游客構成了吸引力。這種旅游吸引力不在于景觀,而在于他所承載的城市記憶與現代時尚文化、藝術氣息碰撞出來的不和諧因素,游客去感受的是一種文化體驗和藝術氛圍。這不僅僅是城市集聚人氣的手段,更是城市軟實力的核心內容,也是能夠帶動城市旅游發展的真正原因。
同樣,旅游帶來的人氣、消費、知名度,一方面能夠為藝術家和創意工作者們提供良好的展示和交流機會,另一方面也能促進園區產業鏈的延伸,形成以藝術機構為核心,以咖啡館、西餐廳、書吧、創意商店等服務業為輔助,集藝術展示、藝術創作、藝術經紀服務、廣告、軟件、電影、出版、時裝設計等新興產業的匯聚中心。
我國最早一批的藝術集聚區,比如北京的“圓明園畫家村”、“798”、“宋莊”等,大多是民間自發形成的,是藝術家們的自由聚集。隨著這些早期藝術集聚區的蓬勃發展以及我國對文化產業支持力度的加大,藝術集聚區等類型的文化創意產業,得到了飛速發展。投資商與政府逐漸滲透到了這一市場,或接管以前自發形成的聚集區,或重新規劃全新的文化創意產業集聚區,將其納入了政府的文化產業規劃中。
投資商與政府的介入,從一定程度上說,推動了藝術集聚區的市場化發展,使得配套設施更加完善、管理更加規范、抗風險能力更加強大、產業鏈更加優化。但在利益及政績的驅使下,也出現了一些盲目投資的現象,導致產品數量激增、產品類型同質化、產業布局隨意化,甚至被質疑有“圈地”的嫌疑。另一方面,人氣及商業價值的提升,導致了房租的上漲、商業活動及文化旅游的增多,原來吸引藝術家積聚的較低的成本、適合創作的藝術氛圍受到了挑戰,一些不能維持的畫家只能搬離,這反過來又影響了整個園區的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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