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您提到的,在旅游策劃中,旅游形象與旅游形象口號不但不是截然對立的,還是緊密相連的。概括起來說,旅游形象是旅游形象口號的描述對象,旅游形象口號是旅游形象的語言表達。旅游形象指旅游者通過各種傳播形式得到的,目的地旅游資源、服務產品與項目、管理體制與水平、設施體系、交往經歷與態度的綜合感知,是吸引旅游者做出前往目的地城市旅游的關鍵因素之一。而旅游形象口號正是傳播旅游目的地形象的方法之一,旅游目的地在自身形象定位的基礎上會以語言口號、理念、行為和視覺等形象設計表達出來,由理念內涵、行為系統、傳播感覺系統、風情塑造、核心區塑造等共同構成的一個內容豐富、內涵深刻的復合形象系統。通過旅游形象口號向公眾傳遞,向旅游市場宣讀自身的產品定位和獨特魅力,喚起特定市場的旅游欲望進而做出旅游決定。旅游形象口號的文字表述簡潔明快(一般不超過16個字)、韻律優美、易讀易記、朗朗上口,主題深刻,易于傳播。至于旅游形象的文字表述與旅游形象口號的區別不是很明顯,有時候形象定位的文字表述也可以用來作為形象口號,比如綠維創景給黃山東麓腳下的一個村莊的定位為“黃山東麓,無夢徽村”,這一表述也是其眾多形象口號之一。但細細追究起來,有的形象定位與形象口號還是有區別的。形象定位的文字表述更多的是為了給出一個概念,通過這個文字表述,你大概可以再腦海中形成對旅游目的地的一個整體印象。而形象口號更多的是對形象定位的一種延展和渲染,其語言表述更加的口語化。比如“I love NewYork”只能作為形象口號,通過它并不能讀出紐約的任何特質,“萬都之都”準確的描述了紐約的特質,這才是形象定位。關于形象定位的詳細內容可登陸我們的網站m.copantips.com,或是來電咨詢:010-84076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