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區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合稱成"控制性規劃",景區控制性規劃是景區規劃的核心,是由規劃意圖變為管理依據的過程。
在景區總體規劃完成后,景區景點可根據需要編制分區規劃,分區規劃宜在景區范圍內同步開展,各分區在編制過程中應及時綜合協調。分區范圍的界線劃分,宜根據總體規劃的組團布局,結合景區,以及河流、道路等自然地物確定。編制分區規劃的主要任務是:在總體規劃的基礎上,對景區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和公共設施、景區基礎設施的配置作出進一步的安排,以便與詳細規劃更好地銜接。
主要內容包括:
1、原則規定分區內土地使用性質、居住人口分布、建筑及用地的容量控制指標;
2、確定市、區、居住區級公共設施的分布及其用地范圍;
3、確定城市主、次干道的紅線位置、斷面、控制點座標和標高,確定支路的走向、寬度以及主要交叉口、廣場、停車場位置和控制范圍;
4、確定綠地系統、河湖水面、供電高壓線走廊、對外交通設施、風景名勝的用地界線以及主要交叉口、廣場、停車場位置和控制范圍;
5、確定工程干管的位置、走向、管徑、服務范圍以及主要工程設施的位置和用地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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