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旅游總體規劃的概念、規劃內容,旅游總體規劃在規劃范圍上與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區別?
一、旅游總體規劃的概念
旅游總體規劃又稱旅游綜合規劃,是在旅游資源調查評價的基礎上,根據國家的方針政策和國民經濟發展的需要,綜合分析旅游區資源特點和社會經濟技術條件,提出旅游區發展戰略;確定旅游區的性質;劃定旅游區和風景區的范圍及外圍保護地帶;劃分景區和其他功能區;制定保護和開發利用風景名勝資源的措施;確定旅游區的接待容量和游覽活動的組織管理措施;對風景區的總體布局、綠化、交通、水電、旅游服務設施進行統籌安排、全面規劃;進行總體投資預算和效益分析;進行環境經濟及社會影響評價分析。
旅游總體規劃也常包括某些專題規劃(或稱部門規劃)的內容,如旅游資源調查、評價和開發;客源市場調查、分析和規劃;旅游線路設計和規劃;旅游商品設計規劃;旅游環境保護;旅游管理和人才培訓計劃等。
旅游總體規劃是與旅游部門規劃對應而言,它具有全局戰略性,對景區內各景點及具體建筑項目不作詳細規劃。
二、旅游總體規劃的期限
旅游總體規劃的期限一般為10至20年,同時可根據需要對旅游區的遠景發展作出輪廓性的規劃安排。對于旅游區近期的發展布局和主要建設項目,亦應作出近期規劃,期限一般為3至5年。
三、旅游總體規劃的任務
旅游總體規劃的任務是分析旅游區客源市場,確定旅游區的主題形象, 劃定旅游區的用地范圍及空間布局,安排旅游區基礎設施建設內容,提出開發措施。
四、旅游總體規劃的內容
1、對旅游區的客源市場的需求總量、地域結構、消費結構等進行全面分析與預測。
2、界定旅游區范圍,進行現狀調查和分析,對旅游資源進行科學評價。
3、確定旅游區的性質和主題形象。
4、確定規劃旅游區的功能分區和土地利用,提出規劃期內的旅游容量。
5、規劃旅游區的對外交通系統的布局和主要交通設施的規模、位置;規劃旅游區內部的其他道路系統的走向、斷面和交叉形式。
6、規劃旅游區的景觀系統和綠地系統的總體布局。
7、規劃旅游區其他基礎設施、服務設施和附屬設施的總體布局。
8、規劃旅游區的防災系統和安全系統的總體布局。
9、研究并確定旅游區資源的保護范圍和保護措施。
10、規劃旅游區的環境衛生系統布局,提出防止和治理污染的措施。
11、提出旅游區近期建設規劃,進行重點項目策劃。
12、提出旅游總體規劃的實施步驟、措施和方法,以及規劃、建設、運營中的管理意見。
13、對旅游區開發建設進行總體投資分析。
五、控制性詳細規劃
旅游區在開發、建設之前,原則上應當編制旅游總體規劃。小型旅游區可直接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
旅游區控制性詳細規劃是指以旅游總體規劃為依據,詳細規定旅游區內建設用地的各項控制指標和其它規劃管理要求,為區內一切開發建設活動提供指導,使旅游設施、旅游項目落實到空間用地上的統籌活動。使得旅游總體規劃得到深化和具體化,也是近期規劃的具體化,是對旅游區局部地段或某項工程進行規劃設計的戰術性布局規劃,為旅游各項建設工程設計的重要依據。
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內容:
1、詳細劃定所規劃范圍內各類不同性質用地的界線。
2、對規劃區范圍內的旅游項目、旅游設施、房屋建筑、園林綠化、環境衛生和其他公共設施做出的具體布置。
3、規定各類用地內適建、不適建或者有條件地允許建設的建筑類型。
4、劃分地塊,規定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積率、綠地率等控制指標,并根據各類用地的性質增加其它必要的控制指標。
5、規定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車泊位、建筑后退紅線、建筑間距等要求。
6、提出對各地塊的建筑體量、尺度、色彩、風格等要求。
7、確定各級道路的紅線位置、控制點座標和標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