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在旅游規劃中怎樣定位自己
從歷史發展來看,海南在1986年就明確了應該發展旅游業,1988年明確了應該把旅游作為重點來發展。一直到1998年,規范性地提出了“一省兩地”的海南省整體發展戰略思路。但在發展過程中,給我一個感覺是實際上各級政府對這個思路把握得并不清楚。這是一個很突出的現狀,也就是在思路上、在文本上我們說得比較清楚,但是在實際工作中把握不足。所以這就涉及到海南省的旅游究竟怎么定位的問題,這也可以說是涉及發展成敗的問題。
第一個層次是從亞洲,東南亞、東亞來說,叫做同類目的地,這也是這個規劃文本開宗明義提出的問題。比起東亞和東南亞的同類目的地來說,海南并沒有特殊的優勢,我贊成這個看法,但是很多人不同意。在這個定位之下,同類目的地的競爭,實際上是質量的競爭,因為在同質化產品基礎上要做差異化規劃,這個難度太大,所以必須強調質量的問題。第二個層次就是在國家旅游業的范圍里,全國“十五”旅游業發展規劃已經講得很清楚,全國有七個大區,海南是面積最小的區。之所以面積最小,還能單獨立一個區,就是因為它是全國唯一的熱帶海島度假勝地,至少是全國重點。從這個唯一的角度來說,應該強調文化競爭。第三就是省際分工,嚴格來說,海南不是特別的獨特。廣東、廣西的海濱沙灘、包括紅樹林、珊瑚都有,海南的唯一性體現在哪里?這就需要研究一下省際分工的問題。省際分工說到底是比較利益的結果,各個省比較,誰的成本最低,誰能夠得到的利益最大,誰就應該干這個事。第四就是在省內,旅游產業在海南省內究竟放在什么位置。現在講“一省兩地”,一省是生態省,兩地是新興工業基地和旅游度假勝地。這樣定位我不大贊成,這個說法實際上把旅游又貶低了一層。生態省,實際上也是說旅游??陀^來看,海南省真正的優勢就是旅游,就應該是優勢資源優勢產業優先發展,所以旅游業在省內的競爭是體現優勢競爭,應該是這么定位。
這么四個層次的定位我們都應該明確,這樣有助于這個規劃統一認識,凝聚力量,也有助于海南樹立形象。要統一認識,這個文本從認識上就應該到位。要凝聚力量,就得讓大家心悅誠服。這樣才可能在招商引資方面形成比較強的吸引力。所以我建議文本里的這一塊內容應分開寫,寫足寫透。現在文本里有一個基本定位,但定位的份量不足,也沒有把有爭議的問題說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