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發展旅游產業,已經成為很多地方政府經濟工作的重點。特別是旅游資源獨特豐富的地區,具備形成旅游目的地的條件,政府對于旅游產業及目的地運作,非常重視。為此,地方政府和旅游主管機構,做了發展規劃、總體規劃等等。
但是,絕大多數規劃并不能達到政府希望的目的,所謂“規劃規劃、墻上掛掛。”這是旅游規劃界的悲哀,是旅游咨詢業界必須突破的問題。
我們認為,不是規劃界不知道如何進行規劃,也不是政府不該編制規劃。問題的關鍵,是政府對成果的要求與規劃院對成果的把握之間,出現了差異。換句話說,政府要的是能夠開展實際運作的系統方案,規劃院提交的是以20年為期限的目標構架。
在這個結構中,最重要的,是運作的理念——政府進行產業及區域開發運作的理念。
根據我們多年來開展的策劃規劃實踐,我們認為,政府最需要的,是策劃與規劃相結合,整合了定位、功能布局、項目設計、游線安排、要素配置、公共工程、招商引資、營銷促銷、目的地及產業管理、三年執行計劃這十個方面內容,可以對旅游產業及旅游目的地實施戰略經營的系統運作方案。
而要完成這樣的策劃加規劃的項目,必須對市場細分研究、旅游項目策劃設計、政府經營產業與經營城市的技巧、投資商投資理念、旅游促銷技巧有非常深度的研究與豐富的經驗,要求能夠從政府運作的理念上進行策劃,能夠從社會投資人的角度去策劃項目,并善于設計落實公共工程、招商引資與促銷的具體運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