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維創景林峰院長提出“共享產權”是一個創新的不動產與使用價值管理結合的探索。度假物業與城市居住物業及城市商業物業都不同,城市物業一般是單一業主或單一使用者全時段的使用,而度假物業是多個業主或多個使用者短時段使用。度假物業使用性質的特征,要求使用權與產權的分離設置。“共享產權”,是想要通過多人持有產權與多人同享使用權,實現共有效果的資源配置,同時,也通過共持方式,實現降低門檻的銷售效應。但是,從產權的法律保障到實際使用權的多人合理共享安排,都會存在巨大的問題。林院長不認為“共享產權”可以普及推廣,相反,“共享產權”可能麻煩很多,成本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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