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統的農村社區,一般是社會學角度的定義,是指以一定的地理區域為界線,以農村居民為主體,以農業生產為經濟活動基礎,具有血緣、地緣關系,社會關系較封閉,設施、組織制度完善的農村社會生活共同體。農村社區有別于城市社區,其基本職能是為其他功能區服務的農業;其基本單位是村落,是由村民居住點為中心,將各類臨近的服務設施聯結起來的相對獨立的范圍或者地理區域。
(二)新農村社區
新型農村社區,就是指打破原有的村莊界限,把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自然村或行政村,經過統一規劃,按照統一要求,在一定的期限內搬遷合并,統一建設新的居民住房和服務設施,統一規劃和調整產業布局,組建成新的農民生產生活共同體(也稱為“中心村”),形成農村新的居住模式、服務管理模式和產業格局。新型農村社區,不同于傳統的農村社區,不僅以農業產業為基礎,還將產業集聚、工業發展、服務業發展與農業農村發展銜接起來,是現代城鎮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他既不能等同于村莊翻新,也不是簡單的人口聚居,而重點在于改變農民生活和生產方式,提升農民生活質量,集約節約用地,調整優化產業結構,發展農村二、三產業,推進農業現代化,促進農民就地就近轉移就業,加快縮小城鄉差距,讓農民享受到跟城里人一樣的公共服務,過上像城里人那樣的生活,共享經濟發展、社會進步所帶來的物質和精神文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