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場有哪些分類?
我們通過對資料的總結認為城市廣場可以分為三大類:
第一種是具有歷史性建筑色彩的廣場,這些廣場我們稱之為復原作品。它們只是著重地面的建設,改造路面和建造具城市風格的裝飾,同時亦強調建筑的縫隙。其中,克里斯蒂恩•德雷韋特(Christian Drevet)建造的泰羅廣場和弗朗西斯科•喬斯•曼加多(Francisco Jose′ Mangado)建造的富爾羅斯廣場就是此種作品的代表。他們的特點是以建筑的輪廓線作為其設計的基礎風格。
第二種廣場比較注重空間的建設。設計者利用地形上的一些特點,建造出具有某些潛在用途的廣場,而周圍的建筑在設計及建造上并不采用相似的材料。這種類型的廣場的基本設計目的是為了解決由于地理位置所產生的問題,由多米諾建筑師事務所(Domino Archi-tects)建造的路易斯•捷奈特基金會廣場就是此種廣場的代表作之一。
第三種廣場是那些在設計上具有自己風格的作品。設計者按照自己對藝術的理解,表達出獨特的風格。這類作品可稱為空間的再生,其中由日建設計(Nikken Sekkei)的立體廣場就是此種風格的代表作之一,它幾乎從零開始,很少有參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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