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景名勝區按照功能可以劃分為哪些類型?
風景名勝區按照功能可以分為5個區域:
(1)生態保育區:生態科學價值高,不對游人開放,保護原生態,可進行科學研究活動;
(2)特殊景觀區:自然美學價值高,開放游覽,不建機械交通與住宿設施,修建生態步游道、解說系統和必要的休憩點。
(3)史跡保存區:開放展示,維護原作,不能改造。
(4)服務區:可修建公路,建設安全、衛生、簡樸的食宿及文化活動等服務設施,并實行特許經營。
(5)一般控制區,除上述四區外,原有村落和田園等,控制在與風景區協調的原則下,改變農業生產結構,發展生態農業、精細農業,提高經濟效益,控制村落建筑的高度、體量、色彩及形式等,隨著地區城市化的發展可把山區的農民遷出風景區。此外,還要劃定風景區外圍的保護地帶,防止破壞性項目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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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風景名勝區條例修訂的思考 》 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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