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泛旅游產業整合下,旅游業與其他產業融合發展,形成了諸多業態,為旅游業態創新提供了有利條件。
(一)旅游業態及泛旅游業態內涵闡釋
旅游界對旅游業態尚未形成統一的定義。從業態的原始定義出發,與零售領域“如何銷售”相比較,綠維認為,旅游業態應該對應旅游業如何經營的問題,指的是旅游組織為適應市場需求變化進行要素組合而形成的經營形式。
旅游業態創新包括橫向聯合和縱向深化兩方面。橫向聯合指旅游業態所涉及的業種的增加,縱向深化指旅游組織商業模式及經營形式的推陳出新和自我調適。伴隨著一定時空范圍內新業態的產生和新舊業態的集中,形成了基于泛旅游產業整合的旅游業態聚合及聚集。
(二)泛旅游業態分類
泛旅游產業業態,從旅游要素角度分為可分為食、住、行、游、購、娛六大類;從旅游產品性質角度可分為觀光、休閑、游樂、度假四大類;從泛旅游導向下的業態創新角度,旅游業與相關產業及支持產業融合,可形成文化娛樂旅游、遺產旅游、醫療養生旅游、教育培訓旅游等16類。
(1)從旅游要素角度分類
旅游業態可分為食、住、行、游、購、娛六大類。
關于“從泛旅游導向下的業態創新角度分類”
(2)從旅游產品性質角度分類
旅游業態可分為觀光、休閑、游樂、度假四大類。
(三)旅游業態規劃三步驟
旅游業態規劃即根據旅游地的泛旅游產業集群結構,運用泛旅游產業整合手法,創新旅游業態,形成旅游產品,最終構建一個或多個業態聚合聚集形式和載體。業態規劃分為三個步驟:
1、對旅游業態發展基礎進行梳理,主要包括旅游產業發展背景分析、旅游資源分析和已有(基本)業態的評價分析;
2、根據已確立的泛旅游產業體系,結合外部條件和未來發展趨勢,對新興業態的培育進行規劃,即在傳統業態的基礎上,通過鼓勵、整合、提煉、延伸等手段,培育新興業態,豐富和完善旅游業態類型;
3、以適用的旅游業態體系引導旅游產品策劃與落地,最終形成集多重功能于一體的業態聚合聚集形式和載體,如旅游城市、旅游城鎮、休閑小鎮、大綜合體、旅游化產業園區、大型景區、綜合主題街區、大型休閑廣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