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旅游帶動經濟,綠維認為,旅游產業的經濟本質,是以“游客搬運”為前提,產生游客在異地(或異住宅生活區域)進行終端消費的經濟效果。通過游客的消費,目的地的消費經濟及相關產業鏈發展就被帶動起來了。
旅游產業的價值要遠遠超出一般消費產業的拉動價值。旅游在帶動目的地消費、GDP、就業增長的同時,還帶來了農民與居民收入高效提升、文化品牌價值,環境生態價值,和諧社會建設等一些列良性社會經濟效應。
旅游帶動經濟,主要通過來源于“搬運市場”的客觀能力。通過搬運,游客產生餐飲、住宿、游樂、購物、會議、養生、運動等綜合性、多樣化的終端消費,帶來“出游型消費經濟”,進而整個旅游目的地形成消費經濟鏈及相關產業的聚集,最終帶動當地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據統計,我國國內旅游消費及旅游業總收入的增長速度一直高位運行于居民消費支出和國內生產總值之上。2011年,我國居民國內旅游消費達到了19305.39億元,占到了整個居民消費支出總額的11.7%;旅游總收入為2.25萬億元,實現20.1%的快速增長,占GDP的比重上升到了4.77%。據預測,到2020年我國將形成世界第一大國內旅游市場和世界第一大出境旅游市場,旅游業增加值占GDP的比例將超過5%,真正成為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