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像楊大夫養生會所這種既有中醫又有養生的會所是現在所推崇的。這樣會帶來消費者和經營者雙贏的局面。我建議以“溫泉養生地產”為核心,這才是經營者創造利潤中心。
作為土地綜合開發的核心與快速回收投資的載體,“休閑養生地產”是“溫泉休閑綜合體”開發的關鍵所在,應成為精心打造的對象,主要有三類:
第一類是作為第二居所的“住宅型物業”。銷售完畢之后即完成開發,以公寓或洋房為主,不建議溫泉入戶,公共的溫泉中心只作為配套來使用,可以給予年票的優惠或俱樂部會員卡模式來運作。
第二類是作為可以返租的“度假型物業”。建議溫泉入戶,以別墅式溫泉湯屋為主,包括迷你溫泉湯屋(大約50~120平米),以聯排為主,此類產品總價格不高,但是休閑功能齊全;溫泉別院,一般為院落式別墅,兼具泡浴功能、會議功能,娛樂功能、廚房功能,面向企業小型團體,一般在400~600平米,可以容納10~20人;溫泉大宅,作為真正的高端溫泉度假物業,面向私營企業主、企業高級管理層等市場。
第三類是以溫泉為特色的休閑商業街。其實質是休閑商業地產,既可以自持,也可以出售,以酒吧、餐飲、養生物品專賣店、健身會所為核心業態,此類物業可以結合溫泉,也可以獨立開發,但是要注重與溫泉區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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