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設計有哪些內涵?
建筑設計的定義:建筑設計是指建筑物在建造之前,設計者按照建設任務,把施工過程和使用過程中所存在的或可能發生的問題,事先作好通盤的設想,擬定好解決這些問題的辦法、方案,用圖紙和文件表達出來。作為備料、施工組織工作和各工種在制作、建造工作中互相配合協作的共同依據。便于整個工程得以在預定的投資限額范圍內,按照周密考慮的預定方案,統一步調,順利進行。并使建成的建筑物充分滿足使用者和社會所期望的各種要求。
建筑施工:指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生產活動,是各類建筑物的建造過程,也可以說是把設計圖紙上的各種線條,在指定的地點,變成實物的過程。它包括基礎工程施工、主體結構施工、屋面工程施工、裝飾工程施工等。施工作業的場所稱為“建筑施工現場”或叫“施工現場”,也叫工地。
建筑策劃:揭示業主、用戶、建筑師和社會的相關價值體系,闡述重要的設計目標及與設計有關的各種現狀信息的過程。
建筑策劃在建筑設計中的意義:建筑科學不僅是一門研究空間、環境及藝術的科學,更是一門研究提供人類生產生活空間、改造環境、創造環境的科學。建筑學要提供人類生產生活空間、改造環境、創造環境,為社會發展服務,就應首先站在全社會的角度,以社會性、使用性為出發點,明確以人為本的研究體系。而反對將建筑科學作為一種純藝術來對待、探討。建筑策劃正是體現和保證建筑學社會性、實用性、科學性的重要環節。通過它建筑學可以與其他學科進行更加廣泛、更加深刻的交流和借鑒。建筑策劃的理論思想的社會性、公共性、研究主體的人文性以及方法論的客觀性、合理性和邏輯性都使得建筑策劃成為建筑學發展中一個不可缺少的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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