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A如何轉化成旅游產品?
自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末,歐美各國已開始流行SPA熱潮,這個熱潮在九十年代席卷東西南亞地區各國,由以日本、南韓、泰國、馬來西亞、印尼等這些國家已成為SPA的休閑及旅游基地,SPA已經成為了許多國家重點發展的產業之一,在我國日益興起,成為休閑時尚,在對SPA進行旅游產品的開發時我們一定要注意考慮下面幾方面;
1.適宜開發場所:SPA按照其分類可適用于室內、庭院、森林、海邊、山野等野奢酒店的各類型不同的場所,但SPA開設必須依附高端的休閑酒店、度假賓館或者度假村等。因此SPA場地有一定的依附性限制。
2.產品開發投資規模:由于SPA是帶有專業性質的中高端項目,因此其空間場地、設備、人員等都需要專業化處理,其基本投資成本較大。
3.消費額度與市場對象
現今的SPA館的規模大小不一,有占地面積達一兩千平方米的大型綜合會所,也有二三百平方米的溫馨小店。每個店都有各自較為突出的特點,裝修上大多注意營造自然清新、典雅幽靜的氛圍。在服務項目的設置上也具有極大的多樣性,內容豐富而全面,講究個性化服務。會員制是目前SPA普遍采取的消費方式,而且非常注意照顧消費者的私隱空間。顧客多為成功女性、白領麗人、企業老板、名人明星等,價位通常處于中高檔水平。
4.基本開發類型:最基本的SPA館開設所需設施、人員配置、基本服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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