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領導常常會有疑問,招商引資來了那么多家旅游投資商,如何辨別哪家是最合適的?或者應該在什么條件下投資商才會來當地投資呢?投資商的心態到底是怎樣的?
投資商投資項目時,憑著靈敏的商業嗅覺,已經判斷出資源中潛在巨大價值,在選擇項目時已經對區位、交通、地塊、市場、競爭等等進行了初步研究,但是沒有能透析旅游運營、具有很強投融資理念的策劃規劃設計機構的專業判斷、在面對的多種不可預測風險,無法透視的情況下,投資商很難決策簽訂協議。
因此,只有在投資商基本確定投資風險和收益的前提下,投資商才會決策應該簽訂協議。
那么,什么時候投資商會著急簽訂協議呢?1、如果不簽訂協議,資源將會被其他投資商搶走!2、市場時機非常成熟,政府支持力度非常大,不立即進入投資開發,將意味著更大的損失!3、自身招商及融資推進十分順利,需簽訂協議鎖定資源!
投資商久久未啟動投資建設,也有比較復雜的心態在其中。有的投資商本意就是基于鎖定項目資源中的高價值地塊,比如出于“圈地”動機;有的投資商遲遲為能找出合適的產品和運營設計,對風險沒有把握而遲遲不肯動手;有的投資商沒有資金實力,過度倚重杠桿撬動,無法推進后續的招商引資......最后引發政府對投資商的三個懷疑:有沒有錢,公司是不是有問題,投資商老板人品是不是有問題。這些是導致投資商不敢輕易的啟動投資建設普遍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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